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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四川省武胜县烈面镇顺天寨村1组60号
/ k9 C. F" w* ]当事人:陈和林 15700537301
& u# @; z! \) C8 v7 k3 p# d男,汉族,现年43岁,身份证号码:513623197304171311; K# y! A2 Y$ P& [. {: ?7 h
我的父母于1985年逝世,那是我刚好12岁,正读初三,1987年迫于生计离开家乡去了重庆,一去就是接近20年,: O; W/ U/ s5 {( ~- e, }8 L! O
2007年回家,家中房屋早已经垮塌,家中田土,已经由村干部私自划拨给其他人耕种,2015年我找到我们村的大队干部,问及我的土地情况,当时大队书记答复到,你的土地已经划给其他人了,你要耕种的话就要等到三十年以后再说。
b, j3 I$ f$ t5 E1 |- y' u请问领导,村干部是否有权利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家四个人的土地私自划给其他人耕种。村干部是否应该先行征求土地原实际持有人的同意,村干部是否应该在土地确权的时候更正错误。村干部答复的是三十年之后土地就可以重新变成你自己的(现在本人已经43岁了,在等三十年,说不定早就入土为安了),请问村干部是否有权利决定土地由谁耕种。4 C5 k1 D$ r9 a h v% y& p4 o' Z. |
回家之后因为没有了土地,房屋也早已经坍塌多年,本人无钱维护,更没有钱修建房屋,也没有任何收入,请领导在调查我土地情况的同时,能否考虑低保救助,而不是如大队书记所说,必须等到60岁以后才能够申报农村低保,或者必须是癌症病人才能够申报低保。6 |5 e- |7 g% s& ^# ?
以上错误到底该由那个部门进行更正,政府是不是应该介入调查,还我等平民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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