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异家庭11岁少年到处流浪 父亲称他想干嘛就干嘛0 m& d/ ^) ]/ s$ y% s/ `
“父母离婚”、“缺乏管教”、“小偷小摸”……隆丰镇不少居民都能够总结出一连串关键词,来描述这名11岁的男孩。 父亲不想过问: “他对我这么大的气了,对我也这么恨了,我就没得必要去过问他了。” 检察机关介入: 已经向隆丰的公安机关书面致函,提出让公安机关介入,根据具体的调查事实,对监护人进行训诫、警告、行政拘留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夜幕下,彭州隆丰镇,11岁的小宇(化名)穿过茶楼、水果摊,窜进一小区门卫室后,旁若无人地瘫坐到一张椅子上,麻利地掏出火机,点上一根烟,深吸一口,一个烟圈随口而出。“来,整一根,”他又从烟盒里掏出一根递给门卫,整个动作连贯而熟练。“你娃娃要是再听点话就好了,”门卫回答。 父母离婚后,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小宇便四处流浪。白天,他混迹于街头;晚上,则睡在网吧甚至露宿街头。附近的居民曾试图给予他帮助,给他饭吃,为他买衣,但这种物质上的帮助,在这名少年身上收效甚微。长期的流浪生活让他沾染上许多不良习气,他在“混迹社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目前,成都云公益等社会力量及彭州市检察院已经介入,将对小宇实施救助,同时对小宇父母进行追责。 居民尽力帮扶: “有时候谁家饭好了,他坐过去就吃” 小宇“流浪”生活,开始于去年10月份。一年来,小宇没有固定居所。夜晚,他常常睡在街边的屋檐下,有时会到网吧过夜。“父母离婚”、“缺乏管教”、“小偷小摸”……隆丰镇不少居民都能够总结出一连串关键词,来描述这名11岁的男孩。 小宇的老家实际上是与镇子相连的高皇村,期间,他也曾在村安置小区的岗亭里睡过觉。刘巧是安置小区的门卫,说起小宇的情况,他不时摇摇头,“就两个月前,他在茶楼里偷了别人一部一千多元的手机,当时别人看我跟他熟,找我帮过忙。”刘巧回忆,当时小宇仅以几十元钱的价格就将手机卖了。 “肚子饿了就来我这边转悠,不注意会顺几瓶水和面包。”胖哥在安置小区门口的大道上开了一个“岗亭商店”,小宇的光临常让他蒙受损失,“这种情况你说也不是,打也不对。” 一年来,高皇村村主任杨先生给予了小宇很多关照,小宇也一直称他“杨伯”,甚至在小宇心里,“杨伯”就是他的偶像,“我觉得他人好,能干。” “倒也没做好大的事情,只是喜欢说他几句,看到不好的地方要教他,有时候给他一些钱,让他自己买吃的。”说起对小宇的关照,杨主任觉得并没什么特别之处,“不单单是我,这里很多居民都在帮他,让他吃饭不饿肚子。”杨主任说,之所以愿意关照小宇,一是与小宇父亲相识,二是看小宇可怜。对于小宇父亲,杨主任说,对方也曾多次找过小宇,“也不是说不管他,但他一看见爸爸就要跑。” 据杨先生介绍,小宇有亲戚在镇上,最初一段时间,他也会去亲戚家,“先前亲戚会给他准备饭吃,但后来他太不听话了,自己也就不再过去。” “他在很多居民家都吃过饭,有时候谁家饭好了,他坐过去就吃,人家了解他的情况,也不会让他走。”杨主任说。居民们能够在吃穿上为小宇提供帮助,但这种物质上的帮助,却难以让小宇在行为习惯上有所转变。 “这娃娃不记好,不感恩,有时候还要骂那些帮助他的人。”杨主任说,但凡见到小宇总会言教一番,但有时也显得很无力,“我们也不是他的监护人,说了他不听,也拿他没办法。” “经常当面说得好好的,转过去就变了,该怎么还是怎么。”认识小宇的肖先生说,有时候还会使坏,“有几次,因为与人不和,或者别人说了他,他就去关人家气,关人家电。” 如今,熟悉小宇的人,有些已经不太愿意再过多关照他。 父亲各种无奈: “现在面子顾不了了”“他想干嘛就干嘛” 2012年,小宇的父母离婚。父亲周先生介绍,当时,小宇主动跟了自己,其抚养权自然留在了周先生手上。后来周先生再次组建家庭,并带着小宇搬到彭州市区居住。“当时住在彭州,他上学还是在隆丰。”不过,小宇开始变得让人不省心,“不听话,经常不上课,保证书都写了好多。” 小宇就读的隆丰小学校长王锡军介绍,学校两千多人,有几个“特别的”学生他印象深刻,小宇就是其中一个,“调皮捣蛋,逃课不说,还带着其他人逃课,到我办公室很多次了。”教过小宇的一位班主任老师也提到,小宇是一个让人很头痛的学生,四年级上了不到一半,就不再去学校。 除了不上学,小宇与父亲之间也越来越对立。“他看到他爸爸就要跑,跟他爸爸简直是水火不容。”这点上,周先生自己也说不上为什么,他说也许是之前太溺爱,也可能是成立新家庭后,小孩的出生对他带来了影响。 在小宇面前,一提到父亲,他的脸色就变了。无论提及爸爸的任何问题,他都回答“不晓得”、“不想说”。 对于小宇的“流浪”,周先生说,已没有脸面再到隆丰镇,“做人,都想要面子,现在面子顾不了了。” “才开始流浪的时候,我还鼓起了很大的劲,一直想咋个把他劝回来。但他对我这么大的气了,对我也这么恨了,我就没得必要去过问他了,他想干嘛就干嘛。”周先生说,“这种情况,我硬把他找回来,待一天他又跑,我不可能天天把他看到。” 除了周先生,小宇的母亲雷女士也因为离婚后,抚养权不在手上,对小宇缺乏照看。检察机关介入: 已书面致函当地公安机关,适时启动诉讼程序 几个月前,彭州市检察院关注到了小宇的情况,并开始介入其中。为了能随时联系到小宇本人,掌握他的个人情况,彭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罗关洪还送给小宇了一部手机。期间,多次与小宇父母取得联系。在他看来,如果小宇得不到管教,今后结局堪忧。“因为他正面的东西接触不了,接触的全是负面的东西,社会上的打架闹事也就会慢慢向他‘靠拢’。” 罗关洪认为,目前有两个需要处理好的关键问题:其一,解决小宇的临时庇护问题;其二,解决监护权的问题。“必须要让他有一个住所,安身立命,也要让他有一个合适的监护人。” “小宇父母已经涉嫌遗弃罪。”罗关洪认为,父母两人都没有尽到法定的监护义务。他说,尽管小宇父亲认为自己想管管不了,但法定义务是推脱不了的,“不能说在履行职责上存在客观现实困难就不履行。” 另外,小宇母亲也不能因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不在自己手上就能不履行职责。“离婚只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解除不了子女关系,虽然抚养权在父亲这边,但父亲没有履行(义务),母亲就应该站出来,她同样有这个责任。” 罗关洪说,如果父亲不适合担任监护人,就该由母亲来承担,如果母亲不愿意担任监护人,那么可以由孩子的其他亲属来担任,如果亲属也不愿意,还有社会福利机构。 “如果小宇父母都不适合担任监护人,我们将启动剥夺监护人资格的诉讼程序。”罗关洪称,已经向隆丰的公安机关书面致函,提出让公安机关介入,根据具体的调查事实,对监护人进行训诫、警告、行政拘留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还将对小宇父母启动强制亲职教育。“父母没有管理好子女的,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这是家庭教育的一个核心教育,父母作为娃娃的监护人,要把娃娃照顾好,也有接受教育的义务,这是法定的。” 未成年人保护专家: 希望引入社会公益力量,对孩子和家庭进行专业辅导 小宇的情况也引起了成都云公益的关注,心理专家张小琼开始与小宇接触,希望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研究帮助方案。19日,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成都云公益秘书长傅艳与她的同事,从成都带着一张折叠床和棉被赶到了隆丰镇,“天气转凉,首要的任务是要解决住的问题。”当天,她还给小宇买了一身新衣服。当晚,小宇被安置在小区院内的一楼过道。过程中,小宇搭手为自己铺上了床铺,不顾在场的人,直接跳上了床,裹上被子,很是开心,“好久没有在床上睡觉了。” “小宇的生存权利受到了侵害,而生存受保护是他应有的权利,生存问题得不到保障,也谈不上身心健康的成长。”傅艳认为,小宇目前的境况与父母未切实履行监护权有直接关系,“小宇应该享有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以及参与(家庭生活)的权利,而这些都没有落实。” “这个阶段正是他个人习惯和社会规则养成的关键时刻,如果不能得到矫正,结果注定是坏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家杨金惠介绍,小宇目前所处的年龄段对他的成长至关重要,现在他的任何行为问题,与父母疏于管教且未提供基本生存条件都有莫大关系,“其实悉心地跟他沟通,你会发现他的内心是向好的。” 在杨金惠看来,小宇身上出现的坏习惯其实是在各种成长条件丧失的情况下,逼出来的求生手段,“他必须自己去接触社会,比如他会自己去安放床铺,比如本是成年人之间的抽烟散烟行为,又比如他做出的偷摸行为……” “接下来希望在政府相关部门强力介入关怀下,引入专业社会公益力量,我们会给孩子和家庭进行专业辅导支持,并争取联系到愿意合作的寄宿制学校。”傅艳说,当然最重要的是希望让他回归家庭,“这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不是短期就能改变的。” 成都商报记者 杜玉全
8 h' k' U Z: B. ~/ y" _# i: y"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