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四川省省委王书记: 您好!我们是成都成华区圣灯路111号红枫岭二期枫悦苑普通业主,我们想反映的问题如下: 一红枫岭小区二期业委会主任唐某的几个问题: ①对业委会内部成员管理混乱。 唐某任职小区业委会主任三年多,瞒报业委会副主任肖某某非小区业主一事;业委会有两位成员朱某和别某某长期不来参与小区业委会工作,作为主任唐某听之任之;唐某还请不是本小区业主的居民长期参与小区业委会的重要工作,违背了业委会工作规则要求,欺骗了业委会的上级管理部门,辜负了小区业主的信任。 ②始终不召开业主大会与现在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 小区现物业公司前期合同已经期满,但至今,唐某在业主们的多次追问下,始终以种种理由不召开业主大会,不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致使物业管理没有合同约束。 ③拒不公开几年来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会计帐目,导致小区业主与业委会情绪对立。 在唐某授意下,业委会的会计王某和出纳贾某,拒不公布三年多小区公共收益会计帐目,只以小区电梯维修清单等目录敷衍小区业主,事实上,光这份帐目清单,都写得很混乱,错误漏洞很多,完全不具备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并且唐某百般阻碍业主们到业委会查看账目,导致小区业主甚至业委会内部人员自己都不清楚小区几年来的公共收益。我们业主在递交跳蹬河街道办的投诉信中,已经提请街道办领导主持本小区业委会任期内财务审计。 ④唐某等业委会成员不及时解决小区民生问题,闭塞言论,小区民怨极大。 唐某对多次提出意见的业主采取踢出原来业主官方群(唐某建立的,现已被他解散)、网上全体禁言、解散小区业主官方群、当众撒谎等手段,导致与业主的对立,小区民怨极大。唐某在涉及小区业主出行安全的电梯维修上采取选择性宣传,诱导业主签字。 二原业委会副主任肖某某的问题,我们业主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对原业委会副主任进行离任审计。 ①原副主任肖某某分管3千多户小区的重大事务,肖某却在任职期间(同时又在业会委上门让小区业主签名动用维修基金期间)卖掉本小区的房子,正主任唐某隐瞒这一事实,不公示、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直到7月4号在杉板桥社区,当着社区领导的面,在业主们逼问下,才不得不承认肖某某已经卖房,于是7月5日匆忙肖某某被免去原业委会副主任一职。 业委会正、副主任,按照一定法律程序有权利从房管局帐上划转本小区目前已经高达2800多万的维修基金到业委会的维修基金专用帐户上,如果同时又收集到同意动用维修基金的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名,那业委会就可以“一次签字,长期受益” (业委会立于小区内的宣传海报上的话,已经于8月底拆除)而不是业委会说的让小区业主长期受益。 ②肖某某在任副主任期间,还独自经手几万元的公共收益支出的事项,帐目不清,到现在也无人清楚是怎么回事,比如春节期间的游园活动采购等。 及于以上两点,我们业主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对肖某某进行离任审计 三综上所述,我们小区业主有理由怀疑唐某等几位业委会成员觊觎小区的公共收益和小区2800多万公共维修基金。如果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被他们非法侵占挪用,那么以后小区更换电梯等关键维修时无钱可用时,会引发业主强烈反应,导致小区的不稳定。 以上部分投诉内容,我们已经前往成华区跳蹬河街道办递交了详细的书面投诉材料。而且投诉后一直没有收到街道办的回复,只说在进行调查。 ! E0 s( e. `(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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