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k( J5 ?* D# o. v4 Q公安部官方网站上查询确认是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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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上有人开店叫卖摩托车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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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 福建省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管股正副股长收受驾校贿赂,默许驾校学员在理论考试中替考,之后不参加路考直接签字确认其成绩合格,违规颁发摩托车驾驶证59711本。
有人通过驾校的特殊关系,在淘宝上开店公然叫卖摩托车驾驶证,称不用参加培训考试花钱就能办。被媒体曝光后,包括多名交警、驾校负责人和办证贩子在内的数十人获刑。
法制晚报记者昨天暗访发现,淘宝上仍有人开店公然卖摩托车驾驶证,且其出示的驾驶证经记者核实是真证。
案发淘宝上公开卖摩托驾照
2014年4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曝光了有人在淘宝上卖福建泉州交警颁发的摩托车驾照一事。
店主称,买家只需交一定的费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不用参加考试,就能拿到摩托驾照,全国通用。
其展示的摩托车驾照,颁发单位是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记者经核实,这些驾照均是真证。
报道当天,泉州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惠安县检察院也认为背后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随后组织侦查。
2014年5月15日,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管股副股长、交通管理大队车驾中队副中队长兼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员冯某被刑事拘留,2014年5月16日,驾管股股长兼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员许某被刑事拘留。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由交警队领导、驾校负责人和社会人员组成的特大驾考腐败案浮出水面。
追责违规发证59711本
法院查明,2010年初至2014年春节期间,许某先后8次收受泉州市诚达驾校总经理欧阳某28000元,先后3次收受泉州市金亿驾校校长庄某款物3000元,先后13次收受惠安县禾协驾学校胡某款物23000元,先后5次收受惠安县新世纪驾校承包者公某19000元。
法院还查明,2010年底至2014年春节,冯某收受欧阳某、胡某、公某、庄某等人贿赂共计45300元。
收下贿赂,许某、冯某对这些驾校在摩托车驾考中的学员予以关照。2010年1月至2014年4月,许某、冯某明知在交规等理论考试中考试员未认真核对摩托车驾驶证申请人身份、未全程监考,存在替考、场外指导等作弊现象,也明知申请人未参加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仍签字确认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导致申请人非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经惠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核实,上述期间,该大队驾管股共违规办理摩托车驾驶证59711本。
法院认为,上述行为造成相关驾驶人员在没有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摩托车驾驶技术的情况下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运输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又致使淘宝店主王某等人借此在淘宝上兜售摩托车驾驶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5年4月25日,许某被泉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另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冯某也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刑5年半。
揭秘不参加路考直接算合格
2014年4月28日,在淘宝上开店卖摩托车驾驶证的王某被刑事拘留。同年四五月间,其余犯罪嫌疑人也悉数落网。
王某卖的摩托车驾照,部分是通过金亿驾校副校长郑某办的。金亿驾校校长庄某曾多次向惠安县交警大队驾管股股长许某、副股长冯某行贿,通过其违规办理摩托车驾驶证。郑某是金亿驾校副校长,直接负责摩托车驾驶证的培训、办理事宜。
庄某供述称,驾校刚建立时,他就去协调联系过驾管股,后来介绍郑某和驾管股的人认识,之后由郑某负责协调联系。
郑某交代了违规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过程:驾校将办证人员资料进行登记,由他或周某将资料送到惠安车管所窗口进行信息录入,把学员照片送到照相室进行相片翻拍,然后到体检室办理体检合格资料。
之后,将资料送到受理预约窗口受理预约。科目一和科目四的试卷由他事先从考试室拿出,交给庄某去复印,然后由驾校工作人员答题,签上考生名字和打分,之后将试卷和考生档案送到车管所进行成绩录入和打印。
科目二和科目三的成绩,由车管所考试室的工作人员直接录入,驾校安排人员将成绩单拿给考试员签字。办好的证件,由他通知相关人员来领取。
为了“工作方便”,金亿驾校安排工作人员周某到惠安县车管所驻点,上报办证人员信息、拍照、体检、安排学员考试、拿成绩单找考试员签字、领驾驶证,都由他负责。
法院查明,除惠安县交管大队驾管股股长许某、副股长冯某以外,驾管股还有近20名交警、协管员以及体检医生也收过驾校贿赂。
交警马某证实,其明知诚达驾校的学员长期存在理论帮考、替考和没有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等违规现象,仍在该驾校的学员成绩单上签名、确认成绩,让他们能顺利申领到摩托车驾驶证。
惠安县疾控中心驻惠安县交管大队体检站医生王某证实,其明知部分驾校学员没体检,也帮他们开身体合格证明。
终审
淘宝卖证贩子获刑
利用金亿驾校副校长郑某的关系,王某从2013年12月起,开始在淘宝上兜售摩托车驾驶证。法院查明,王某通过金亿驾校办理的摩托车驾驶证共25本,通过其他人办理摩托车驾驶证27本,在淘宝网店“人人买生活馆”交易,价格在600元至4500元不等。
2015年2月16日,惠安县法院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金亿驾校校长庄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副校长郑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其余通过金亿驾校违规办证的12名办证贩子一同获刑。
王某、庄某上诉,俩人都把责任推到交警身上。王某认为,本案的发生与交警部门某些人的行为有很大关系,他们对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而且其他被告人买卖驾照的数量比他多,但他却被判得最重,这是不公平的。庄某认为,本案系交管部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导致,他是“随大流”。
泉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买卖证件的数量虽比有些人少,但在网上公然买卖,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故一审法院量刑适当。法院同时认为,交警部门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成为对王某、庄某从轻处罚的理由。2015年7月9日,泉州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窝案给驾管股发红包保洁门卫都不落
诚达驾校总经理欧阳某、禾协驾校承包者胡某、新世纪驾校承包者公某也因犯买卖国家证件罪获刑。
诚达驾校工作人员赵某证实,2011年至2014年,每逢春节、中秋节,他都受欧阳某委托到惠安县交管大队驾管股发红包。从负责具体交管工作的协管员到当天在值的保洁员、门卫,每人发两百元或三百元,以感谢他们平时的支持。送学员成绩单时,他也会在成绩单中夹上几百元现金给交警。
叶某等多名协管员称,每次诚达驾校有事,大家都会加班,以便帮其顺利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暗访如今仍有人淘宝上卖驾照
昨天,法制晚报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摩托车驾照”、“摩托车驾照不用考试”等关键词,仍会出现办理免试摩托车驾照的网店。
在一家名为“银萍魔方”的店铺里,店家称买主除了交钱,只需要提交一寸白底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复印件即可。店家还承诺,保证驾照是真驾照,不会被查。
还有一家名为“英国XENA锁具”的店铺也在卖摩托车驾驶证。店家称自己“有关系”,交钱交证件图片即可办理。
随后,店家向记者发来几张他们办理过的摩托车驾照图片。这些证件的持证人住址包括北京、安徽、浙江、上海、江苏、河南等地。
店家虽然对照片的部分信息进行了马赛克处理,但仍有三张可辨认出,加盖的印章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法制晚报》记者在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122交通网上,对其中一张持证人住址为北京昌平区的驾驶证进行查询。记者发现,其证件号码和档案编号在122交通网可以查询到,且信息完全一致。
店家向记者承诺,拍下链接付款后,发资料给他,他办下证后拍照发给记者,“你(在122交通网)查到了,我们再给你发货。查不到我们不发货”。
今天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致电三门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询问“网上是否可以免试办摩托车驾驶证”。车管所一位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表示考摩托车驾驶证要到车管所报名,再参加考试。
当地交警支队另一部门的工作人员很肯定地说这种证是假的,还提醒记者小心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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