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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一女子聚会醉酒 遭两“朋友”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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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1 10:1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郴州新闻网9月22日(记者 胡丽君 通讯员 王彬杰 王欣)原本一场愉快的生日聚会,没想到演变成了她人生中的一场恶梦。24岁的周某高高兴兴前往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未曾料到醉酒后却遭到一同参加聚会朋友的强奸。
$ Z) c; c  }1 K$ J去年9月12日晚,周某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刘某。聚会过后,几人相约在郴州某KTV唱歌,刘某的朋友黄某应约赶来助兴。期间,周某喝了很多酒。唱完歌后,刘某和黄某带着周某等前往北湖区南塔美食广场吃夜宵,两人继续劝周某喝酒。直至次日凌晨,周某已醉得不省人事。刘某、黄某遂将周某带至一商务宾馆开房。在房间内,两人趁周某酒醉之机,先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t9 Y3 F7 P, P
酒后起了邪念的刘某和黄某,最终难逃重刑。两人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而且具有轮奸情节,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近日,经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黄某、刘某均被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a  K$ c! u, v8 m
检察官指出,本案中被害女子周某遭强奸的悲惨遭遇,与其自身毫无自我防范意识有着极大的关系。女性朋友出门在外,一定要时刻保持自我防范与保护意识,单独赴约与异性朋友聚会时,尽量不饮酒或不要喝醉。如不幸受侵害,应及时报警,并留下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Y( P. R) U3 c  ^% ~% p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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