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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协警态度蛮狠暴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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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21 11:4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2015年07月17日10时21分本人驾驶两轮摩托车经过人民南路与大西门交汇处时,被路面执勤交警要求本人停车接受检查,6 {3 T9 ]- G8 }6 P' O1 V3 G
本人靠边停车,交与给当事交警所有相关证件,见证件齐全,当事交警带走本人证件说本人驾驶的是高架摩托车,
/ j8 u1 F" S+ s0 X; {! J( l% Q/ {是不允许行驶在道路上,本人当时就找其理论,“本人行驶证上明确的写明
" y1 ?9 Q4 [2 v. e是普通两轮摩托车,而非当事交警自创这一所谓的高架摩托车称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D; N- z+ u$ x/ Q
本人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安全驾驶,那么在南充市并没有限制摩托车出行,也没召开任何听证会说明摩托车不能在南充市行驶,' T# v2 l4 U) C0 D. C/ X  ?3 a
更加没有法律规定摩托车不能在南充市行驶,自己的申辩换来地是当事交警:不落教,态度不好,
7 i9 z/ N- \9 w/ H  O( [( q' {不端正,而对我罚款50,扣罚三分的报复性处罚。7 R. y5 P5 e8 F- x! x% |# h: `

, l; H& o( b$ U9 \并且当事协警在执法这过程中简单粗暴执法,言语明显带有威胁,在我申辩中还用对讲机叫来大量交警以及不知名社会人员2名,- L8 |7 {# O+ @
围住本人,当事交警一度拉住本人的背包,用手抠着本人的颈部。叫嚣要对本人采取强制措施。. I! ]: _6 ^# ^+ {- m) o( G
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最基本申辩权利在当事交警眼里竟成了触犯其权威而要对我采取暴力滴借口?
# C5 L5 o. S+ L0 V- O9 B: ^% c; ^+ ^: l+ i& F) e
都说警民市水和鱼,现在的关系却越来越紧张,到底一个交警有多了不起?需要把自己的位置摆放那么高,一定要驾驶员点头哈腰% z9 J5 S9 ]- \' o+ c
才算态度好?我就是一普通人,我爱摩托爱长途摩旅,不会像交警所说认个错就给个警告不认错就扣分罚款,我不会妥协,因为我没有错
, h6 y! Z8 D6 \; E2 W5 p我没有超速违规不佩戴安全帽,就因为所谓的高架车,高驾车怎么了?不就是一普通的交通工具么?是高架车照成交通拥堵还是大气污染?
, [- P% O3 a- M2 v' T- K首先这中说法是不妥当的,如果南充市真的禁止摩托车行使,那么我是毫无理由必须接受,但是没有规定禁止摩托车行使,又何来禁止高架车* y1 }" H' {9 j, c/ V
天气那么热交警路面执勤是辛苦,车来车往是有一定危险,但是这不能做为你非法处罚的理由,你是交警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却为何
3 _) G1 E. J6 @/ ~! C/ e+ B变的高人一等,还说我骂人,我承认我骂人不对,我先说对不起,但是作为交警你是怎么处理和驾驶员的关系,一副老子看你不爽就要罚款
/ E" d. }' `2 S9 n. X: N. [的样子不是所有人都会妥协都会害怕,如果你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合理执法试问会有人背地骂交警吗?一个无理无法律规定的处罚难以让人接受,
  m% x# O% ]+ n* B+ V8 r不得不骂这不公平的执法。本人已经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下午提交,让法律还我一个公道··············。
& d' {# J$ u/ s  T- a( }3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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