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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锵锵少年派少儿口才培训违法开展校外儿童口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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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 Y3 b0 o5 F1 e/ k
) c- C4 u5 V8 `' J! l% }! C地址在: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街道红光街238号(圣桦名城后面旁)$ L, s- {1 g. B0 K
1.2023年至今非法经营3年一直未取得教学许可证,非法低价大量招收近400余名儿童开展口才培训获利百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C, R7 \7 i) O8 \2 }2教师员工现在已有5人且注册了公司(营山县锵锵少年文化传媒公司)符合有组织机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2023年10月15日施行)第十七条:若线下有专门场所、有2名以上从业人员、有组织机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将被‌责令停止举办、退还费用、罚款(违法所得1–5倍)‌‌5 x  ~$ D1 l! U- l& a
3.非法经营至今已3年一直未取得消防验收,培训机构在‌居民楼、商业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培训且有儿童在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不得投入使用、营业。依据该法第五十八条,可被‌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业,并处3万–30万元罚款5 Q7 @& H! Z% J: k* l

' v! l$ p: Y1 V' ~; `1 g% \8 `+ q! ?1 e  w5 L  A7 w; r0 B- h
望相关部门依法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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