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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举报民政局女干部母亲名下有宾利车和10套房产,女子被判道歉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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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5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近日,云南一女子在网上举报重庆市民政局一女干部的七旬母亲名下登记有宾利车和巨额财产,此事持续引发关注。 举报——

七旬退休工人名下登记有宾利豪车以及10套房产

这名举报女子姓李,家住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经商,目前在抖音平台上拥有20.4万粉丝。

2023年11月27日上午7:15,她在网上发视频举报称重庆市民政局干部周女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她说,周女士作为国家干部,利用职权贪腐,以父母名义藏匿上亿元巨额不明财产。

李女士还介绍说,周女士的母亲韦女士当时已经71岁,系重庆气体制造厂配电室金属冶炼工人,已退休多年,未从事过任何经营活动,没有支付购买能力,然而却在2019年至2023年购置上亿元房产物业,其实是为自己女儿周女士掌控巨额来源不明财产。

据悉,当初该视频点赞3847次、转发635次、评论1095次、收藏329次,后来被投诉下架。

事后,李女士还在网上发了多条举报视频,引发关注。

2026年3月20日记者联系上李女士,打算进一步求证相关情况。李女士给记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韦女士和周女士确系母女关系,韦女士出生于1952年,职业栏注明系“金属冶炼工人”。

记者检索发现,周女士公开的履历显示,她系重庆市民政局干部,曾在重庆市多家单位以及该局多部门工作过。

李女士给记者提供的证据还显示,2007年2月,周女士与何先生在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因结婚证遗失,2014年8月补发。

另一份证据显示,韦女士名下登记有一辆宾利小轿车,初次登记日期是2013年1月。

除此之外,韦女士名下还登记有10套房产,其中最大的一套面积是1309.67平方米,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山镇,另有一套面积为233.63平方米,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宝圣湖街道的东原香山。

起诉——

给母女造成极大伤害,要求道歉索赔1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5年4月,周女士和母亲认为李女士侵犯了她们的名誉权,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

周女士在起诉状中称,李女士在网上发布的视频泄露了她父母的个人信息,捏造她以父母名义藏匿上亿元巨额不明财产信息,诽谤她涉嫌利用职权贪腐,她在重庆市公证处做了证据保全,事后经她投诉举报该视频下架,没想到事后李女士又继续发布该视频及其他视频,2023年12月22日,她又在重庆市公证处做了证据保全。

周女士还称,2024年9月3日晚饭后,在重庆嘉州医院住院的父亲听到病友言及关于她被举报的视频后情绪激动晕倒,转入急救中心抢救,于同年9月12日不幸去世。

她认为李女士的这些行为对她和母亲的声誉、精神、人身均造成极大伤害,请求法院判令李女士立即停止侵犯她们的名誉权,判令在网络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请求判令赔偿她们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公证费和律师费。

辩称——

自己的举报行为不侵权系正当监督,要求驳回全部诉求

庭审时,作为被告的李女士辩称,她不存在侵权行为,该案并非单纯的名誉权、隐私权纠纷,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本质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联人员的正当监督,而非周女士母女俩诉称的“侵权行为”。

她质疑说,周女士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其父母的财产情况与常人不同,韦女士作为一名70多岁的退休工人,是如何在个人努力下购置宾利小车以及那10套且最大面积高达1309.67平方米的住宅?

她希望法院依法查明事实,驳回母女俩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

降低了母女俩的社会评价,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判赔礼道歉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除审理查明了相关事实外,还查明2023年12月14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针对李女士在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周女士多次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报警,同时向平台投诉对方发布的视频侵权,且投诉成功,并多次向重庆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

该法院认为,原告周女士是一名公职人员,被告李女士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如果认为周女士有违法失职行为,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但李女士却反复多次在网络上发布举报视频,持续时间长达一年有余,且在这些视频多次被侵权投诉下架后仍继续发布,她的这些行为必将降低原告周女士和母亲的社会评价,并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已侵害了母女俩的名誉权,理应停止侵害并向她们赔礼道歉。

2025年12月10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宣判称,李女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网上公开发文向周女士母女俩赔礼道歉,文章登载时间不少于10天,同时判她赔偿对方公证费800元、律师费5000元。

据悉,一审宣判后,李女士没有提起上诉。

道歉——

网上举宾利轿车照片称对不起,视频流量达124.8万被禁播

李女士介绍说,一审判决生效后,她根据渝中区法院的判决结果在网上给周女士母女俩公开道歉。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她提供的道歉视频中看到,第一天她在1分34秒的道歉中举着一张宾利小轿车照片称,“对不起,我不应该公开你母亲名下这辆宾利车;对不起,我不应该公开你母亲名下几个亿的房产,我真的是认知不够,一名74岁的退休老人让我很佩服,我冤枉你了,我错怪你了,对不起。”

记者发现,该视频流量为124.8万,目前已被禁止播放。

第二天的道歉视频共1分14秒,李女士称自己再次向优秀的周女士道歉,不应该将她家里的“隐私”公开发到网上,“对不起,我错了。”

记者注意到,第二天和第三天的道歉视频均被禁播。

幕后——

自称曾与周女士丈夫在云南合伙做生意,对方欠她2000万元

李女士为何要举报周女士呢?

她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这缘于周女士的丈夫何先生欠她的钱。

她介绍说,她与何先生是2005年认识的,后来她作为投资方与他一起合作开发房地产,他欠她家2000多万元借款,至今没有归还。

李女士进一步告诉记者,2014年8月27日起,何先生及其实控的云南公司多次向她母亲姚女士借款,双方签订了多份借款合同,本息约2000万元,2017年8月2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出具案号尾数为民初142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归还,“但他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多种抗拒裁判的行为。”

李女士说,结合自己获得的相关财产线索,有理由怀疑何先生通过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甚至将部分非法转移的财产交由配偶周女士及其岳父母持有。

“他岳母是70多岁的人了,短短几年间房产突然增加了那么多,那些钱从哪里来的?”李女士质问道,如果不是何先生转移给她的,“那就是从她女儿处来的,所以我才举报周女士。”

悬赏——

法院最高悬赏400万希望提供财产线索,回应称案件尚在执行中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得知,2025年6月10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的一份执行悬赏公告介绍称,该法院在执行李女士母亲姚女士与何先生及其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何先生及其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姚女士向该法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

依据相关规定,该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称,被执行人何先生家住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执行依据是那份案号尾数为民初142号的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是2000万元,悬赏内容是查找被执行人何先生的可供执行财产。

该法院还称,凡向该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该法院查实并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0%作为悬赏金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合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他们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保密。

记者致电玉溪市中级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此案目前尚在执行中,按规定最高可悬赏400万元,“如果有线索,欢迎给我们提供。”

回应——

重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举报的不是工作问题,父母问题涉及个人隐私

3月20日,记者致电重庆市民政局,多部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该局慈善处一名接听电话的女性工作人员称不接受采访,说完挂断电话。重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说他们已关注到了相关举报问题,但举报所反映的不是工作问题,“父母问题涉及个人隐私。”

记者曾多次联系周女士及何先生,未果。有媒体报道说,针对李女士的举报,周女士一方回应称系母亲经商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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