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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0日午时,居住在云南勐腊县乡布村的邓丽正在田间劳作。她以容貌秀美、气质高雅而闻名于乡里,是众多男子梦寐以求的对象。 这样的机会并未降临在她的身上,邓丽与高中同学李军结为夫妻,两人感情深厚,育有一儿一女,家庭生活温馨和睦。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就在这天,当邓丽在田间劳作时,一个黑影突然出现在她身后,将她紧紧压在身下。邓丽奋力挣扎,但终究无法抵挡住男性的狂暴,最终被残忍强奸并杀害。 李军在家中等待邓丽回家用餐,但一等再等,邓丽始终未归。李军察觉到情况不对,急忙前往田间寻找,却目睹了令人悲痛欲绝的一幕:邓丽被埋在土中,头部仅露在外面,被几片叶子覆盖,双眼圆睁无法合眼。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至现场,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由于当时正值雨天,许多证据已遭破坏。
次日,邓丽被残忍杀害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乡镇。邻近村庄的男子卢荣新,听闻此事后,便与村民们一同前往现场围观。卢荣新因长期酗酒,身上带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显得异常颓废,这使得警方很快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他,并对他的手臂和腿部伤口长时间审视。 八天后,卢荣新在家中劳作时,被警方以“涉嫌强奸杀人”的罪名逮捕。经过三天三夜的连续审讯,警方收集到了卢荣新杀害邓丽的全部犯罪证据。最终,卢荣新因强奸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法庭上,卢荣新大声呼喊冤枉,坚称自己并未杀人,并提出了上诉。他的文盲母亲坚信儿子不会犯下如此罪行,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为儿子洗清冤屈。 直到四年后,随着刑侦技术的提升,法医从邓丽体内提取的证据中检测出除了其丈夫李军之外的第二人精斑,而这个精斑并非卢荣新的。 至此,卢荣新已在监狱中度过了1570天,女儿遭受欺凌,家庭几乎破碎。后来,国家赔偿卢荣新60.96万元的人身自由和精神抚慰金,而涉嫌刑讯逼供的警察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现在,让我们一起回顾这起震惊全国的“云南卢荣新案”,该案也是2017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案件之一。
“哎呀,你们有没有听说?就在我们隔壁的布村,有个大美女,长得那叫一个漂亮,竟然遭人杀害了,真是太惨了!听说她被凶手奸杀后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头,真是太吓人了。你说,为什么好人就不应该长寿呢……”在瑶族乡的各个角落,留守的中年妇女们都在热议9月10日发生的这起奸杀案。目前,乡布村到处都是警察,对超过18岁的男性逐一进行DNA检测,搞得大家人心惶惶! “是啊,你说凶手是谁,我以后下地干活都不敢一个人去了,得让家里的男人陪着我!”其他村妇纷纷附和。 据民警现场勘查,受害者邓丽的头部有两处Y形伤口,脖子上也有伤痕,裤子被脱至脚踝,生前曾遭受侵犯,死亡原因是机械性窒息。 法医从邓丽下体提取了相关检材,并对当地18岁以上的男性村民进行排查,同时调查邓丽和其丈夫的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村里的成年男性都被排除嫌疑,邓丽本身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仇杀的可能性不大。 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十里八村的人都来到案发现场看热闹。警察一边驱散围观的人群,一边细心观察。根据以往办案经验,凶手可能会跟随看热闹的村民观察警察办案进度。 这时,一个中年男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由于天气炎热,他只穿着短裤背心,明显可以看出他脸上、胳膊上、腿上都有新伤痕。 一位经验丰富的民警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他。这位中年男人也感觉到了警察对他的异样目光,看了一会儿热闹后便回家了。 这个中年男人是邻村的卢荣新。警方对他进行了暗中调查。卢荣新在案发时年满40岁。他于26岁时通过乡邻的介绍,与邻村的女子结婚,并育有一女。卢荣新性格朴实,但有一个不良习惯,那就是嗜酒如命,常常醉得不省人事。他的妻子与他共度了四年时光后,无法忍受他的酒瘾,最终选择与他离婚。女儿小婷判给了卢荣新。失去妻子的约束后,卢荣新更加放纵自己,四处寻找酒喝,不是在饮酒,就是在前往饮酒的路上,他对女儿却十分疼爱。 9月18日,警方在案发现附近的小河中找到了一把锄头,并在锄头上检测到了卢荣新的DNA。这让卢荣新感到震惊,因为他声称案发当天他在村里参加喜宴,有许多人可以为他作证,他不可能离开村子去强奸杀人。 他的辩解并未逃过经验丰富的警察的眼睛,毕竟,他有个爱凑热闹的习性。 在连续5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审讯后,卢荣新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在警方的引导下指认了犯罪现场和丢弃作案工具的地点。
村民们在得知凶手竟是卢荣新后,愤怒至极,几乎要动手打死他。经过几天的审问,卢荣新几乎整夜未眠,此时他昏昏沉沉,看人时眼中都是重影,几乎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 卢荣新的母亲在得知自己的独子竟然是强奸杀人犯时,当场晕倒在地。醒来后,她哭泣着责骂自己:“我怎么会这么命苦?生了这样一个儿子,真是丢尽了脸!” 不久,卢荣新被公安局羁押至看守所。经过公检法的侦查程序,2014年6月9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卢荣新涉嫌强奸并杀害邓丽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检方指控,卢荣新对邓丽早有预谋,在邓丽下地劳作时,他潜藏在小路上等候,随后对邓丽实施了侵害,并使用暴力手段将其杀害。之后,他用锄头挖坑掩埋尸体,并将锄头丢弃在附近的小河中。法院采纳了检方的指控,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卢荣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卢荣新在法庭上否认指控,大声呼冤。他声称,案发后不久,他就被警察带走,连续50多个小时被不分昼夜地讯问,期间根本不允许他休息,一旦他迷糊,警察就用凉水泼醒他。等到他在口供上签字时,他已经看不清字迹,他否认自己有杀人行为。 他曾多次向警察陈述,案发当天他在村民家中参加喜宴,喝得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地回到家后便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九点才醒来,根本没有时间去作案。现场有目击者可以证明他的说法。第二天案件发生后,他听闻了这起重大事件,便前去围观,却意外地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当时他身上有28处新伤痕,面对警察的询问,他无法解释清楚,但根据以往经验,他认为是自己醉酒后摔倒所致。 警察并不相信他的说法,认为他单身多年且未曾再娶,见到美女时难免会产生不良动机。至于锄头上检测出他的DNA,更是不可能是冤枉,他决定上诉以洗清冤屈。卢荣新的母亲虽为文盲,却坚信儿子不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在看守所探视时,她恳求儿子:“你给妈说实话,你到底有没有做,如果做了,妈就死了心,当作没有你这个儿子;如果没有,妈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上昆明、北京为你讨回清白。” 卢荣新跪在母亲面前发誓:“儿子虽然好酒,但不傻,杀人是要被枪毙的,我没有做过强奸杀人,妈一定要帮我洗清冤屈!” “有你这句话,妈心里就有底了!”此后,卢荣新的母亲找到了当时一起喝酒的所有村民在证明上签字,并请律师到云南省高院上诉,花费了十多万元,其中大部分是借来的。
经过半年的审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将此案发回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在2015年12月20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卢荣新原先涉嫌的“强奸杀人罪”修改为“强奸未遂”,并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3年,而非死刑。 卢荣新的辩护律师对这一判决表示质疑,并对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详细核查。 根据警方确定的死亡时间,卢荣新在案发时正身处村里饮酒,之后外出上厕所,最多仅用了30分钟便返回,这根本不足以证明他有足够的时间实施强奸杀人并掩埋尸体。当时正值雨天,卢荣新需要穿越两村之间的400米香蕉林和一条河流。如果他是强奸杀人犯,那么他如何来回趟过河流且身上不沾泥水呢? 此外,警方声称在河中找到的检出卢荣新DNA的锄头,其DNA信息不可能在长时间的河水冲刷后仍留在锄头上。 还有案发当天唯一目击者称,她看到的凶犯穿着红色上衣,而卢荣新当天穿着黑色上衣参加喜宴,且醉态明显,在场的村民也证实他并未更换过衣服。 至于卢荣新身上的28处不明伤口,从邓丽的指甲缝中并未检测到卢荣新的生物信息,卢荣新在回家途中摔倒擦伤的可能性很大。 此外,警方提供的8份笔录中,卢荣新只有1份表示认罪,但这份笔录并非在规定的审讯室中完成,而是在公安局一间办公室进行,而且当时摄像头的确是坏掉的。
在案件审理期间,杨律师曾就诸多疑点证据向州中级法院提出质疑,并提交了相应的证言和证词,但法院并未予以采纳。 四年之后,随着物证鉴定技术的显著提升,许多前沿技术被引入该领域。律师将情况反映至云南省高级法院,该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并组织法官重新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他们发现25处存疑证据,其中包括在锄头上发现的DNA证据,该证据也被云南省高级法院认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为了探寻真相,云南省高级法院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云南省公安厅将邓丽下半身提取的物证送至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重新鉴定。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检测结果令人震惊,物证上检出了邓丽丈夫的精斑和另一名男性的精斑,而这两名可疑精斑均与卢荣新无关。 由此可知,卢荣新遭受了冤屈,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当卢荣新和他的母亲得知这一消息后,他们悲痛欲绝。在经历了四年多的羁押后,母亲终于为儿子洗清了冤屈。
0 I. b2 N e' A1 T# z通过这起可疑的精斑线索,调查人员重新对村里所有成年男性(儿童除外)进行了DNA比对,最终锁定真凶。此人名为洪树华,当时年仅17岁,且因疾病未满18岁,因此在案发时的DNA比对中未被纳入警方调查范围。 面对确凿的证据,洪树华无法继续否认罪行。他坦白称,当时正值青春期,他在田间偶遇了年轻貌美的邓丽,一时冲动,便对邓丽实施了强奸。作案后,他离开现场时听到邓丽哭泣,担心邓丽报警将他逮捕,便捡起一块石头将邓丽击昏,随后用腰带将其勒死。他用邓丽使用的锄头挖了一个浅坑,将邓丽埋葬,并将锄头丢弃在河中,随后慌忙逃离。 在逃跑途中,他意识到腰带还留在邓丽的脖子上,于是急忙返回,将邓丽头上的泥土扒开,取走腰带。由于害怕邓丽死不瞑目,他急忙摘了几片龙爪菜的叶子覆盖在邓丽的脸上。
案件最终水落石出,卢荣新在经历了1570天的监禁后,被宣判无罪并获释。 在这漫长的几年间,他的女儿因父亲被误指为强奸杀人犯而遭受欺凌,母亲及家人为营救他债台高筑,同时还要承受不明真相者的诽谤,家庭几乎陷入崩溃,卢荣新也饱受屈辱之苦。 后来,国家赔偿卢荣新60.96万元的人身自由和精神抚慰金,卢荣新案也被评为“2017年推动法治建设十大案件之一”,云南省相关部门亦启动了对涉嫌违法办案人员的追责程序。 “卢荣新强奸杀人案”的平反,对每一位司法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唯有恪守程序、尊崇法律,谨慎行使权利,才能防止悲剧再次发生,防止法治蒙尘,确保正义及时到来!!! 您对这一事件有何看法?欢迎留言参与讨论!!! ) h; C2 p" y7 U l, Z9 \6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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