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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初,一名女子在深圳市某医院门口闹得沸沸扬扬,她情绪激动地喊道:“我要20万精神损失费,否则这件事就没有完。”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名女子在去年12月,由于公司放假,决定与几个朋友一同外出吃点好吃的,放松一下。她平时很喜欢吃辛辣的食物,于是放假期间连续几天都吃了很多火锅,并且喝了不少冷饮和啤酒,还吃了其他一些容易上火的食物。 结果,由于食用了过多辛辣食物,这名女子发现每次上厕所时,排泄物中总是带有一些血迹。起初,她没有过多在意,认为可能是吃辣导致的上火问题,想着多喝点水,过几天应该会好。 然而,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周左右,直到一次如厕时,她发现肛门部位大量出血,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感到病情越来越重,便立刻前往医院检查这名女子选择了深圳市宝安区的一家医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由于当天医院的病人特别多,而医护人员人手不足,最终为她检查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医生,而且没有女护士陪同。女子最初感到非常尴尬,便请求是否能换一名女医生或者让女护士陪同,但男医生耐心解释说:“
今天医院非常忙,只有我一个医生,你放心,我会尽全力为你检查。” 听到医生的解释后,这名女子感到放心,尴尬感也慢慢消失,开始信任这名男医生。于是,她照着男医生的指示脱下裤子,趴在床上配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男医生需要戴上手套进行肛门指检,检查大约持续了五分钟,期间女子始终感到紧张与不安。 检查结束后,男医生告诉她,检查结果显示并没有严重问题,只是有轻微的痔疮,建议她不要再吃过辣的食物,饮食上尽量清淡一些。随后,医生为她开了药方,女子便离开了医院回家。然而,在回家的路上,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开始怀疑,检查过程中为何自己感到肛门处有异物的插入,而且当时又没有第三人在场。她也觉得自己在检查过程中有不适的痛感,开始怀疑医生是否借检查之名对她进行了不正当行为。 于是,她将这些疑虑告诉了男友,男友安慰她说,这只是常规的医学检查,医生并没有做错什么,肛门的痛感可能是检查器具带来的刺激,过一段时间就会恢复正常。 尽管男友的解释是出于安慰,这名女子依然感到不安,并觉得男友没有理解她的担忧。于是,她决定亲自去医院要求一个明确的解释。女子向医院投诉后,医院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详细调查,医院确认主治医生并未做出不当行为,所采取的检查方法符合肛肠科的标准操作程序。由于当天医院事务繁忙,其他医生都在忙于处理其他工作,只有这名男医生在场,而女子感到不安的原因,更多是由于她个人的主观感受,这种感受无法作为证据来证明什么。 医院回应后,女子依然没有接受,而是坚持要求医院为此事道歉,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面对医院的拒绝,她决定找媒体进行报道,希望借此方式引起关注,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媒体表示,如果她想通过媒体报道这件事,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不会刊登。 未能通过媒体渠道解决问题后,她转向法律途径,咨询律师是否可以起诉医生。律师告知她,若要起诉,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否则无法立案。 这时,大家大致能猜到事情的真相。女子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医生在检查过程中做出了不当行为。她感到痛的是因为检查工具造成的物理刺激,而非医生有意为之。由于缺乏证据,女子无法成功要求医院赔偿,也无法通过威胁医院和医生来获取赔偿。 最终,如果她继续以强硬态度威胁医院和医生,最终即使没有得到赔偿,也可能因为敲诈勒索被法院判定为犯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起事件也提醒我们,在异性医生为自己诊治时,最好能确保有第三方在场。而医院方面,应该加强病人的就诊保障,特别是在涉及隐私部位的检查时,尽量派遣女护士或其他人员陪同。这样不仅能够让病人感到安心,也避免了事后不必要的怀疑。 此外,任何涉及争议的情况,必须先收集有效证据,不能仅凭个人感受做出判断,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必须依靠合法证据来维权,不要因为主观臆断而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总之,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公正对待每一位公民。如果遭遇了不法行为,大家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不能凭主观猜测或恶意抹黑他人,应该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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