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2日讯(记者 董焦)1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成都市纪委获悉,日前,成都市纪委印发了《2015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自本月起,成都市纪委将每月派出3个检查组对全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个检查组每月抽查1个区(市)县和1个市级部门。 据悉,监督检查的单位将随机选择,内容主要为三个方面:一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差旅费等支出情况;二是公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公车配备、公车管理使用、车辆维护等方面的情况;三是领导干部遵守有关规定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遵守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情况。 检查组将采用查阅文件资料、调阅财务资料、开展暗访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如调阅财务资料方面,区(市)县要查阅区(市)县党委政府办公室和1个区(市)县级部门、1-2个乡镇(街道)“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市级部门要查阅及1-2个下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检查完成后,检查组还将汇总检查情况并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通报反馈,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监督检查组的组长将由成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协作组、财政局、审计系统抽调人员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参加检查。 同时,根据该方案,检查组将在检查结束后填写问题台账,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纪委报送检查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工作意见及建议等。同时,各检查组要在不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方案中还要求各检查组要带头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特别是在车辆、用餐、陪同等方面更要严格要求。 在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上,市纪委每月将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并通报市级各部门和区(市)县,每季度还要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分析评估作风建设形势,向市委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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