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691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日月朝暮悬,有开江法院掌握生死权,天菩萨也

[复制链接]

7万

主题

7万

稿子

2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3951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8-19 10:48: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 d" I; S. {' C  M0 U7 D* {5 q8 V
3 O9 ?7 A& \1 {  r3 y5 a) I# m( I
    有日月朝暮悬,有开江法院掌握生死权,天菩萨也! T' W5 w! g1 B: M
致开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3 V+ f, c. x$ E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党中央三令五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当下,在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教育整顿的紧要关头,你们这种消极懈怠、推诿塞责的工作作风,不仅严重违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公然亵渎!
( U8 `+ K$ \, l9 M9 V我价值数十万元的合法财产权益遭受侵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你们非但不依法及时立案,反而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试问:这就是你们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承诺的方式吗?这就是你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贯彻落实吗?, C' C& ]' d&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必须当场登记立案。而你们至今未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这种既不立案又不出具法律文书的做法,已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若因拖延立案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你们是否准备承担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
0 F& @; ?& }9 B5 C"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作为手握司法权柄的人民法官,你们可曾想过:每拖延一天立案,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就流失一分;每推诿一次诉求,法治大厦的根基就松动一寸!倘若遭遇不公的是你们的至亲骨肉,你们还能如此冷漠敷衍吗?" _% m3 u' d9 H4 W! m) Y2 h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握生死权,天也,你不分好歹枉做天;开江法官也,你拖延案子不管不问算啥官?
7 u. P# T0 D' ~- i在此严正要求:
3 D( S3 n" u8 H% m% {) o- ^+ X) {8 D; R立即依法办理立案手续并出具书面凭证
' `# x6 ]$ w: r" d% W- E如不予立案须在七日内出具裁定书并载明理由" f3 U9 L# U# z" u, x1 \2 C6 N
对拖延立案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 m" i- K+ T# }2 `否则,我将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上级法院及检察机关投诉举报,并保留通过媒体监督的权利。须知:暗箱操作终将暴露于阳光之下,渎职行为必受党纪国法严惩! ) m4 r9 O: z+ K- O8 B3 j* y! c

2 P8 y/ v1 I! g) ~# I投诉人:潘小林
3 ~! o4 G) d/ x7 @& R) y% d2025年8月18日3 F8 t, l1 ]$ _
望你们谨记:人民法院前面的"人民"二字重若千钧!
3 m* f( l4 d$ C' U1 ?
8 b" ?  g* D2 v5 C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10-19 10:17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