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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u7 n! T据村民透露:柏林乡屋基村6月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低保。经过评议,所有参会代表都认为何立伟、代久和、陈操等5人家庭成员有房、有车、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了,应取消低保,同时,所有村民代表也都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取消。然而支部书记明明在会上宣读了低保政策却又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不顾,私自做主说是有异议而不取消,当时指导会议的还有乡民政所干部。会后,村民曾多次当面咨询过支部书记罗小东,罗书记说找乡上,当咨询乡上时说调查核实,村民曾经在网上也反映过。可是,至今过去2个多月了,乡政府和村委会一直没有公布结果,也没有给村民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且何立伟、代久和、陈操等5人仍在继续领取低保。所以有几个疑问不得不又在网上向县民政局咨询: 1、是不是真如村民所说何立伟是村干部何金波的叔父、代久和是代书记本家、陈操是罗书记的亲戚这层关系而才能继续享受低保? 2、是不是柏林乡民政所有意徇私包庇不上报取消? 3、从6月5号到现在8月,就只有这么5个人的低保,需要调查核实到什么时候?这么简单的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都还没有结果,那如果人多的话,岂不是一年甚至几年都整不出结果?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是不是值得怀疑?这样还能为民服好务吗?还能值得群众信任吗? 4、有房、有车、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人都能享受低保,那么残疾人和得了病的人是不是更应该享受低保?全村其他没有车的人是不是也一样该享受低保? 5、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人享受低保,请问公平何在?公理何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意义何在?又致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于何处?; }- \ ^5 V9 A# `$ `( d1 F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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