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1月14日从营山到成都,在过安检那。被要求检查充电宝,本来是合乎要求,也应该表扬营山检查人员的。 3 k. i% Y% n. i9 I" u" }5 s" V0 ^9 n4 T" V/ c" e, Z- B$ {2 f
结果安检员以充电宝外观掉皮,没有清晰的电量毫安标识。我解释说掉皮了,我的充电宝是合格的,并拿出了购买记录证明我的充电宝是合格且安全,符合要求的。 , m' ] [2 {$ L3 C 8 [* g! Y. e1 b) [" d. e C但是工作人员拿着鸡毛当令箭,不合格,没有标识就是不能带上车,我和我男朋友和她耐心解释了很多很多,但是安检人员就是不听,反正不能带上车。4 b5 D m) [3 m9 k* T1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