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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8月14日与泸州市兴泸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按合同已履行完结,出据给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等待划拨运输款。签订合同约定支付期限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目前已逾期整整一年。 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多次找其协商支付运输款未果。截止今日,还拖欠运输款96565.618万元以各种理由拒付。我司为此贷款垫付驾驶员工资、车辆油费、车辆保险及车辆的损耗费用。 作为小微企业,都是用积累的血汗钱在投资创业,如今经济低迷本来就举步维艰,但众多小微企在坚持奋斗,也在保稳定、稳就业、促发展中默默地贡献,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与扶持。可是这些地方国企置政府形象和信誉于不顾,置民营企业疾苦于不顾,置法律政策威严于不顾,一句“抱歉,没钱!”或“找领导!”把我们推得老远!我们现在被拖得有气无力,难以为继.... 这些行为关乎政府形象和信誉,关乎我市营商环境,更关乎小微企业的生存,望市级领导能够关注体恤民情及时给予回应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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