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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自家露天熏腊肉被罚200元,镇政府:系警示教育,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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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4 19:05: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1月3日,协兴镇人民政府对“广安协兴镇金狮社区收取‘熏腊肉教育管理费’”一事作出回复。 2024年12月24日晚10时许,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一村民在自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制止。
为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根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金狮社区对该村民收取了教育管理费200元,该村民手写保证书,承诺“再也不在自己家熏制腊肉”,否则“愿接受任何处罚”。 后因该村民再未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于2025年1月1日将200元退还给该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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