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的朱某原本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他和妻子李某非常恩爱。不仅如此,他们的物质生活也很充实。朱某是一家公司的客户经理,李某在当地的三甲医院当护士。 朱某万万没想到他的一个决定毁灭了这份幸福。 2001年,朱某的领导张某生病住了院。朱某听说以后,第一时间和李某一起去看望张某。张某情绪很低落,担心恢复不好会留下后遗症。 周某一直在找机会巴结张某。如今,机会就摆在眼前,朱某自然不会错过。 “张总,我老婆就在人民医院当护士。你要不转到她们医院,自己人照顾起来比较方便。”张某想了一会儿,答应了朱某。 一开始李某心里很窝火,她觉得朱某在利用她,根本没和她商量就让她关照张某。哪怕是嘘寒问暖,李某都非常不情愿。但是考虑到朱某的前途,她还是硬着头皮去关照张某。
张某性格幽默,情商也很高。他总能把李某逗笑,也能给李某提供情绪价值。和朱某结婚这些年,他们之间的感情早已经趋于平淡。 突如其来的新鲜感让李某上了头,开始和张某没有边界感。他们在病房里眉来眼去,甚至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 张某出院以后,和李某保持了五年的情人关系。朱某察觉到了李某出轨以后,实在咽不下去这口气。 他痛恨张某恩将仇报的行为。自己出于好心让李某照顾他,他却和李某狼狈为奸。朱某警告张某以后离李某远一点,不然不要怪他不客气。
张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根本不把朱某的话放在心上。他说这一切都是李某自愿的,要怪就怪朱某自己没本事,看不住自己的老婆。 张某的话彻底激怒了朱某。朱某找好打手把张某约在李某上班的医院,准备给他点颜色看看。不料,张某也做了准备,带了一拨人。 两拨人一见面就厮打在一起,场景非常血腥。直到警察赶来,才组织了这场聚众斗殴。朱某和一位打手不幸丧命于这场斗殴。另外三名打手也受伤了。 以案释法 都说朋友妻,不可欺。本案中的张某却没有这样的自觉性。他出轨下属的老婆,丝毫没考虑到人情世故。
朱某一时冲动,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自己也丢掉了性命。让人悲哀的是,朱某的妻子李某并没有因为失去丈夫痛哭,而是在为情人张某辩解。她说张某是料到朱某找人打他,才叫的人,完全是正当防卫。 法律不会听任何人的一面之词,只认准证据。经过一系列侦查,法官认定张某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罪。
' U( d. @. _, k# c0 ]( o3 k& P8 X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m$ T0 t) X j
% ^( m1 r9 ^6 [; c! A结合本案来看,张某的一波人和朱某的一波人在医院里聚众斗殴,且都持有凶器。厮打过程中朱某被张某等人打死,属于情节极其恶劣的行为。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容不得聚众斗殴。张某和朱某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给他人带来了危害,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等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 I5 ]. q& J' G4 \/ N& ~3 F8 L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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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参与本案打架斗殴的人,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婚内出轨既是不道德,也是违法的行为。 ' k: R9 ]9 ^8 |4 C- [( w1 [- h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应该履行对彼此忠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一方出轨,掌握好证据,可以向对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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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朱某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可他偏偏选了最不该选的路。为此,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冲动是魔鬼。很多时候,犯罪是一念之差。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总会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理智,牢记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要相信法律,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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