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孩子抑制不住的哭声在大半夜响彻了整个村子,但村子里的每个人都睡得很熟,丝毫没有注意到发生了什么事。 黑暗中,一个男人悄悄的走进了王女士的房间,王女士此刻已经惊醒,但害怕男人伤害自己的孩子便没敢出声。
但没想到男人伸手就是要解开王女士的衣服,这时王女士才感觉到不对劲,立马翻身下床,孩子也被动静吵醒吓得放声大哭,此男子害怕将事情闹大,连忙翻窗逃出,但是他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呢。 第二天夜晚歹徒拿刀指向了孩子,王女士害怕歹徒伤到了自己的孩子,并且王女士的内心也充满了恐惧,只能乖乖听话,歹徒知道自己的计谋得逞,趁着黑夜把王女士强奸了。案情简介 王女士出生于湖北鄂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她的兄弟姐妹很多,在家里排行老二,念完初中就跟姐姐进城打工去了,并没有受到很多的教育。
在农村就是有种不成文的规定,到了父母指定的年纪就应该结婚生子,很快,王女士的父母就为她指配了一段婚姻。 没过多久两人就结婚了,好在其丈夫对王女士很好,而且为人能干踏实,两人的婚姻也算融洽,结婚一年后,两人便有了孩子,家里的开销也慢慢大了起来,想着跟王女士商量去县城打工,每个月给家里寄生活费。 一开始王女士并不同意,但看着孩子一天一天长大,家里的条件确实也慢慢不如从前,便同意了丈夫的提议。 一个人带孩子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王女士并没有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婚后他们会送一些吃的和生活用品过来,但大部分的时间还是王女士一人照顾孩子。 王女士是村子里出了名的美人,再加上她勤劳能干,自己一个人带孩子,村里不少男人都觊觎她的美貌。
晚上,王女士像之前一样先把孩子哄睡后,再自己洗漱完上床睡觉,在黑暗中,王女士突然听到了一些动静。 但出于保护孩子心理,王女士不敢轻举妄动便装着睡着的样子,但谁都没想到歹徒突然走到王女士的床前,伸手就要揭开王女士的衣服。 这时王女士才感到不对劲,立马翻身起床,歹徒见谋色不成立马举起匕首威胁王女士,说如果敢乱叫就杀了她,旁边的孩子也因为歹徒的动静而吓得放声大哭,歹徒见状怕将事情闹大,立马翻窗逃跑。 但没达到目的的歹徒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呢,第二天夜晚,歹徒再次来到王女士的家里,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歹徒只穿了一条内裤,并将手里的刀指向了王女士的孩子。
王女士意识到这个歹徒对自己的家里如此熟悉,肯定是提前做过调查,如果不达到目的他肯定是不会罢休的,见状吓的连连道“你想怎么样我都满足你,但你要放过我的孩子” 此话一出,歹徒就知道自己的计谋得逞了,趁着黑夜就把王女士给强奸了。逮捕方案是否太过荒诞 2003年6月,湖北鄂州的派出所接到报案,王女士来到当地派出所向警察讲述了自己被强奸的经历 但由于事发黑夜,王女士根本没法看清该男子的样貌,于是便来到警察局寻求帮助,听完王女士的陈述,该警官竟然想到了一个十分荒唐的办法
他提议让王女士当作诱饵,吸引强奸犯让其上钩,他们在门外蹲守,等到强奸犯一来,王女士立刻呼救,这样他们便会立马冲进去抓住强奸犯,这个主意就意味着王女士需要被再次强奸。 听完这个主意后,大多数的警官都表示不赞同,但其中四位警官却十分赞同这个做法,警察局久久都没有人开口说话 半晌,王女士才开口道“如果这个主意能抓到强奸犯的话,那...那么就试一下吧。” 说完便叹了口气……当天晚上,王女士在床上抱着孩子忐忑不安的等着强奸犯的到来,警察局这边,也派了值班警察在附近蹲守 果不其然,夜深了之后一个黑影麻溜的钻进了王女士的家中,很快,王女士在屋里大声喊道“你们快进来!”
强奸犯一听,就知道自己中圈套了,他连忙穿好衣服从窗子里翻了出去消失在黑暗中,赶来的警察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消失在了眼前不见踪影。 值班警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相信这个计划竟然失败了,他们没有料到这个强奸犯如此狡猾,没有办法,他们只好灰溜溜的从王女士身上采取DNA去鉴定强奸犯的身份,经过一系列的审讯,警察也确定了强奸犯的身份,此人竟是王女士丈夫的好兄弟, 这让村里的人也万万没有想到,老实人的外表下竟然有一颗肮脏的心,警官将他抓捕到警察局审问,问他为什么要赶出如此龌蹉之事,他也大胆地承认了“之前嫂子跟哥结婚的时候,我就觉得嫂子漂亮了 这不,趁着哥不在家,我也想试试嫂子的滋味”很快,王女士的丈夫便从县城赶了回来,他听到自己的好兄弟竟然不要脸的说出这种话,当急怒上心头准备冲进去打死那个强奸犯,见自己的好哥哥也来了
这时这个强奸犯才感到一丝歉意“对不起了哥,是我一时糊涂才酿成了大错,要杀要剐随便你处置!这辈子是我欠你和嫂子的,下辈子我做牛做马任凭你们处置!” 说完便开始框框撞墙,但警察局里没有一个人拦着他,因为他干的事真的禽兽不如。找出真凶后,王女士和丈夫便把她告上了法庭。 很快庭审结果出来了,该强奸犯被判处强奸罪,由于他两次三番的侵犯王女士,不仅要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还要坐牢三年这件事很快便传到了更多人的耳朵里,他们觉得这个判决有点太轻了,并且很多人对警方的办案水平提出了质疑,认为他们并没有很好的保护到王女士。 不久后,那四位警官也因为他们不负责的行为被开除,大家直呼大快人心。【法律分析】 1.王女士丈夫的兄弟触犯了什么法律?应有什么下场? # f6 q$ ?* E( y4 E7 a }6 f
根据《刑法》条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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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女士丈夫的兄弟多次威胁恐吓王女士并进行强奸,已经触犯了《刑法》,坐三年牢对他来说已经是比较轻的处罚了。 2.王女士被侵犯到了什么权益? 根据《刑法》的规定,把强奸罪的界定分为以下几类:(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构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5)犯罪主体:十四周岁以上的男性。女人也可以成为强奸罪中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和共犯 (6)强奸罪的特殊形式:奸淫幼女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又确实是幼女的,就构成强奸罪。根据上述条例,王女士已经被侵犯了多项条例,她能够勇敢的去报警不让真凶逃之夭夭,这也需要很大一番勇气。 3.那四名警察违反了什么法律? 1 A3 `2 P, K& w8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一条规定:本法规定了警察的职务工作权限和工作职责等,警察应当依法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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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四名警察在此次案件中,不仅没有合法的保护好王女士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其人身权益,反而让王女士再一次受到伤害,这已经严重违背了做一名警察的原则,被开除也在意料之中。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句老话说得真没错,在此呼吁广大女性,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都要好好保护自己。 如果受到侵犯,不要害怕不要退缩,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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