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挂在自家林地里的香瓜广告横幅种地不能打广告?近日,有网友称,在自家土地上挂的香瓜广告条幅被城管队员拆下收走。此事随即引发网络热议。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当事人刘先生介绍,此事发生于7月19日上午9时许,事发地点位于沈阳市新民市新民南郊小学以南400米处。城管执法人员来到他承包的香瓜地,说挂横幅、打广告不合法,“二话不说就把我的广告旗、条幅给撕了。” 7月21日,致电新民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但电话始终未接通。记者随后致电沈阳市城管局,但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 在网传视频中也可以看到,一名坐在印有“城管执法”车辆驾驶座、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面对刘先生“自己家的地为啥不能挂条幅”的疑问,先是问“树林子是你家地啊?”而后又说“买地送广告啊?” 种地不能打广告?此事若发生在城市中,城管针对乱插广告旗、挂条幅的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算是尽责之举。而据报道,事发地点附近是大片土地,无城市建筑,只是附近50米处去年修建了一座公园。也就是说,这次城管是在田间地头“执法”。 城管,顾名思义,其职责是治理和维护城市秩序,其存在的价值落点还是让城市更美好,让居于其间的人生活更舒心。近年来,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依旧不时曝出,具体到每个案例,或都有对错之分,但整体而言,还是城管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怎么管”的问题。 而这次城管到人家田间地头,直接拔掉广告旗、扯掉横幅,却遭到了“该不该管”的质疑。且不论其执法程序是否合规,有无遵循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等必要程序,其执法本身或许还存在权力越界问题。
城管执法人员从林地间收走了广告旗等“城管怎么去管农田了?”这是公众的疑问,也是在此次执法中,就相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资质”需要接受的舆论审视。毕竟,农民在自家田地里,为销售自家农产品,拉横幅打广告,于公众朴素认知而言,既不妨碍城市形象,也不影响交通秩序,于公无害,却是打开自家农产品销路的一个办法。 如果此次执法果真于法有据,城管也不妨大大方方亮出来,因为城管就是要“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地若明确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说明,对公众也是一次普法。 一般而言,城市对户外广告都有相应的设置规定和审批程序,《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提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和公共场地借助护栏、电杆悬挂物品。而在新民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中,也有“负责行使城镇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拆除不符合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的表述。 此次曝出的城管执法问题,是否与此类规定相关,而具体到这起案例又是否适用,仍需要有详细的解释说明,才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眼下,时令瓜果陆续成熟,积极创造条件,让农民把农田里的收获尽快找到市场化的销售渠道,早点卖出去,关系到他们一年的收成。这不仅是主管部门应该操心的事,而且理应成为政府职能部门合力而为的民生实事。 由此而言,对农民自行拓展农产品销路的一些“创举”,不妨多点执法“容忍度”,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在法律法规尚未界定的模糊地带,多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便利,也是“执法为民”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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