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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5 D/ C7 G8 `( g# C$ l2 }, `. c6 @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3212021000137)我公司为中标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08万元整。我公司与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于2021年8月5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8月5日、8月14日、8月15日分批将车辆交付于采购人投入使用。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2月支付我公司项目货款20万元,我公司多次安排员工至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或致电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催讨货款,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于2023年1月再次支付4.48万元,其余183.56万元货款我公司多次催讨至今未果。我公司于2023年2月在全国及四川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投诉之后,2月南部县经信局工作人员联系我公司协调欠款事宜。2023年2月21日,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承诺于6月将余款一次性拨付到位,并签订“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切实解决环卫设备欠款的函”,我公司也签章认同付款方案。6月底,因货款迟迟未到账,我公司又再次向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讨要货款,希望按约付款,未果。请款期间夏姓领导违反自身做出的还款约定,不予支付货款,且期间态度不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第六十九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不得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 南充市正着力打造大美南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项目建设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做优社会人文环境等多方面入手,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着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我市发展软实力、核心竞争力、对外影响力,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活跃度、聚集度,为组团培育省域经济副中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南部县作为南充市辖县区,也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法令法规。让商家真真切切感受优良通达的营商环境,才能让商家更好的参与到南部县的现代化建设中来。 在此,我公司就南部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拖欠我公司货款及领导在此事宜的相关作为,我公司皆如实反应,望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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