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这一天是个浪漫的日子,也是最适合用来表达爱意的一天。520这个特殊日子的来源很有趣,取自网友对“520”的谐音,与“我爱你”发音相似,因此,这个日子就演变成一种专门用来表示感情的纪念活动。在许多人看来,这一天甚至比情人节还要重要,以至于各地民政局门口,早早的就排起了长队,甚至有些地方还需要提前1个月排队。 而广东珠海的曹女士也不例外,5月20日这天,她在家里精心打扮之后,来到男友楼下等候,准备出去过个浪漫难忘的一天。
可就在她幻想着,男友会给她什么惊喜时,却遭遇了惊吓! 一名白衣男子靠近曹女士,问她要一支烟,这个要求着实很奇怪,首先,曹女士和对方又不认识,男子怎么会向她要烟?其次,就算是要烟,怎么会向一名女士要烟?所以,男子的目的根本就不是要烟。
果然,曹女士看了一眼男子后,果断拒绝了,她闻到男子身上一大股酒味,意识到对方可能是喝醉了,于是,独自径直走到了一边,没想到,曹女士的忍让,并没有换来安全! 白衣男子看到曹女士不理他,顿时就在旁边喋喋不休,甚至冲上去狠狠摸了一把曹女士,曹女士奋起反抗,拼命推开男子,然后跑到外面打电话报警,不料,就在曹女士报警时,男子又从后面偷袭曹女士。
曹女士随即和男子扭打在一起,奈何曹女士一介女流,怎么是一个彪形大汉的对手,很快,曹女士就没了招架之力。 幸亏,听到曹女士的呼救声,周围的好心人急忙赶来阻拦,将2人拉开,其中一位白衣女子最勇敢,把曹女士紧紧护在身后。
事后曹女士到医院检查,一直喊肚子疼,检查结果曹女士已经怀孕,并且中重度耳聋,情况不可谓不严重,然而,涉事男子不仅没道歉,也没有任何赔偿,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原来,曹女士事先并不知道怀孕,在和男子扭打的过程中,男子多次打她耳光,并踹她肚子,若是因此而流产,对她的打击会相当的大。 从仅有的线索判断,这名男子要么是有精神疾病,要么是喝醉了酒,但不论哪个理由,都不能成为他犯罪的理由。
想想真是太可怕了,真的不敢想象,这位曹女士只是在楼下等男友,而且还是大白天,这人怎么就那么猖狂?本来这件事中,曹女士受害者,可是,受到前段时间高铁打人事件的影响,网友的评论却出奇的怪异! 有网友说,曹女士还手了,是不是算互殴?孕妇是两个人,如果真的还手了,就变成群殴了,需要负全责!
看看这说的是什么话?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曹女士这不算互殴,是妥妥的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阻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而在这件事中,要分为2个阶段: 首先,男子上前要烟不成就辱骂,甚至偷袭曹女士,已经对曹女士造成了伤害!事情到这里,男子已经违法,将会受到治安处罚。而曹女士也没有过激的行为,选择报警,这是很正确的做法。
其次,曹女士在报警的时候,男子再次上前骚扰,是可忍孰不可忍,被一个陌生男三番五次的骚扰,谁还没点脾气,曹女士选择反击,希望对方知难而退,这是为了制止对方的骚扰行为,是没问题的。 接着,男子开始动手了,互殴是两者相同实力的情况,而曹女士几乎全程挨打,在这期间,就算曹女士反抗动手,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有网友说曹女士是自讨苦吃,给一支烟不就好了,这下还挨一顿打,得不偿失。
这种观点更是让人无语,奇葩的人说怪话,我要反问一句,如果他要你手机你友好的给他就是,以免被侵犯,可千万不能报警哟!是不是女孩以后出门,都记得先在门口超市买包烟放包里,遇到心思不纯的男子,主动点递根烟过去,再赔个笑脸,这样他再骚扰你就不会有人再说你的不是了? 这是妥妥的“受害者有罪”论,而且,曹女士自己不抽烟,上哪整烟给他?咋想的?就算有,给他了,他就能放过曹女士了吗?他要有更过分的要求怎么办?正常人都不会跟女性要烟,这就是个搭讪的理由而已,很显然男子的目的不在于烟!
男子的行为属于违法,应当受到惩罚,有人说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在干嘛,但是,这只是借口而已,其理由包括:①醉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②男子在喝醉之前,应当知道自己的酒量,并且可以预料到醉酒后会发生的事情,因此,在其喝醉之后做出违法的事情,属于主观过失。③醉酒纯属人为原因,其行为是可以预防的,可以戒断的。所以,应该受到惩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也有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所以,这名男子不仅要道歉赔偿,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提醒大伙儿,喝酒要适量,毫无节制只会害人害己。
在此事中,也要感谢及时阻止的好心人,若不是他们,曹女士还不知道会遭受怎样的侵害,特别是那位白衣女子,紧紧将曹女士护在身后,完全将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让人钦佩! 喝酒不是耍流氓的理由,光天化日之下对陌生女子如此作为是可耻的不道德行为,也是违法犯罪行径,这样的人应该得到严惩。成年人的处事规则要符合道德底线,不触碰法律法规,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做出有损他人的举动,否则悔之晚矣。 # V9 I' ?$ R9 t$ u5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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