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在工地宿舍,多次与同乡人的妻子发生关系,后被他人告知女子丈夫后,被众人打了一顿,称其女子是自愿的,最后通过避孕用品将其告上法庭。
孙先生和妻子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村人,他们一家过着贫苦的生活,农忙时间已经过了,他们也想出去打拼,于是孙先生他们就和老乡一起来广州打工。 孙先生带着妻子和工地上的工友们住一起。工友们对这对刚结婚的小夫妻,说起了一些荤言荤语,直接把李女士说的满脸通红。 两个人没有出来过,有点接受不了男女混住。但是出来打工都是为了挣钱,他们也没有多余的钱去租房子,于是孙先生为照顾妻子,买了一个床帘。 一开始李女士很不习惯和一群大男人住在一起,毕竟洗澡和上卫生间都不太方便。 时间一长,李女士也发现了,这些同乡也挺照顾自己的,并没有什么坏心思,甚至有时候还会帮忙。
李女士是在工地上做饭的,她为了回报大家,有时会在打饭的时候,给他们多舀几块肉,因为他们是靠力气干活的,必须得吃饱饭,孙先生他们有时也会私下请同乡吃饭。 俩人也和同乡的关系越来越好。一天李女士干完工作后,有点累了,一个人在房间里睡觉。睡梦中被一阵响声惊醒,正要抬头看是谁回来时,一个黑影直接压在自己身上。 李女士看到是自己的同乡之后,直接就要反抗,但是力量悬殊,李女士的手被牢牢困住,最终挣扎的没了力气,只能任由他人蹂躏自己。 事后,同乡还威胁李女士,不准将此事透露给任何人。李女士也为此事感到丢脸,拒绝和丈夫同房,同乡的行为越来越放肆,经常侵犯李女士。 在一次晚上,同乡侵犯李女士的行为被舍友撞见了,舍友立马就对孙先生说了。 孙先生回到宿舍之后,看见同乡正在穿衣服,直接就打了同乡一顿,孙先生还质问妻子,为什么不对自己说,妻子委屈的当场哭了出来。其他室友知道后,帮孙先生打了同乡一顿,并让他写下认罪书。
同乡被打的鼻青脸肿地认为自己做的事情不关其他人的事,就报了警说有人群殴他,同乡说两人是情投意合,她是自愿的。不算强奸。警方了解之后,因为缺少证据,暂时定不了同乡强奸,需要证据才能处理。 这时,李女士说,之前同乡把他拉到小树林里侵犯过,事后把避孕套扔在了草丛。这个草丛很少有人经过,所以警方很快就找到了被使用过的避孕套,经对比,确定是同乡人的。 同乡人因强奸罪,被判了4年,但他又进行上诉称愿意赔偿白女士8万块钱,所以只判了3年的有期徒刑。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 [! S# o0 ]+ I# e# }9 O! j+ J% H/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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