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女子边女士两夫妻到杭州出差,当时他们入住了一家豪华的酒店,然后这家酒店是提供免费的自助早餐的,但是到了早上,他们来不及吃早餐,便想打包带走,可是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因为此事他们就跟商家发起了争执,边女士表示,自己花了钱的,凭什么不让带走。 据了解,到边女士夫妇到这边忙完事情后,需要赶最早的一班车回去,所以在时间上就会比较赶,也来不及在餐厅吃早餐了,然后看着手上的早餐券,如果不用的话也浪费了,所以就想着过去打包一点早餐带走,因为之前那两天基本都是打包带走的,这一天过来打包的时候,却遭到了店员的阻止,店员告诉他,自助餐是需要在店里面吃完再走的,在店里面吃多少都是可以的,但是带走的话是不允许的。
当时边女士听到这个情况后,也是跟店员说明情况,自己着急赶车,所以来不及吃了,就想着打包一点,带上车吃,可是店员还是执意的说不可以带走,这是店里的规定。然后边女士表示,如果你不可以打包,你可以提前说清楚,更何况你柜台上也有那么多打包盒,难道你这些打包盒不是给顾客打包的吗?并且自己前两天也是在这里打包着走的,怎么前两天又可以,到了今天就不行了呢? 店员表示,边女士打包的东西比较多,这样子的话全部都被打包走了,那后面来的人就没得吃了,可是边女士表示,自己有两张自助餐免费券,而且拿的也是两份稀饭、三个鸡蛋和四个包子,正常情况下,这样也并不多吧,并且自己也是花了钱的,难道拿这么一点东西就算多了吗?谁知道店员竟然表示:“如果吃不起就不要吃,哪有吃自助餐还打包的?” 所以对于店员这样的说法,边女士是非常生气的,毕竟这样的话,说出来让别人听到都是非常不舒服的,所以别女士就请来了调解员,并且要店家给她一个合理的说法,之后,店里负责人过来给边女士表示,这些打包盒都是给散客用的,并且还给边女士进行了道歉和补偿,所以边女士也原谅了他们的调解方式。
那么,对于酒店提供的自助餐来不及吃的话,是否可以打包带走呢? 根据《民法典》第510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有网友表示:正常情况下,自助餐都是不允许打包的,还有自助餐都会说明是少拿多次,这样的做法也是减少浪费,如果你在这里吃的话,吃多少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要是拿多了浪费的话,那就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 还有网友表示:虽然说是酒店的足球场,但你要是没有明确的说明是不可以打包带走的话,那也可以说是你酒店的漏洞吧!那别人带走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更何况你也有打包盒在那里放着,人家拿的也并不是多好,照正常的量的话也不止拿那么一点吧!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所以在这件事看来,大家觉得吃自助餐的时候,是否可以打包呢?对这件事,大家有什么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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