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当缘分到来的时候相聚在一起,缘分已尽的时候,也应该好聚好散。可是选择不爱,但是请不要伤害。 尤其是有孩子的夫妻,就算夫妻之间有矛盾,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 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拿孩子来当夫妻争吵和获得对方服软的资本。 就有这样一个例子,一女子把积蓄转给陌生男子,因此夫妻闹矛盾,她便抱着孩子坐在路边晒太阳,等丈夫来哄她回家。
两人通过相亲认识,婚后丈夫外出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妻子在家中负责照顾年幼的孩子以及丈夫家中的老人。 丈夫虽然在外打工,但是他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他为了给妻子足够的安全感,每个月都把自己打工所得,寄回家给妻子保管。 按常理来说,他的收入,是完全足够应付家里的正常开支的,不仅如此,而且还应该能存下不少积蓄。 可是,当他在外打工一年,回到老家问妻子要钱装修房子的时候,妻子却说钱已经花光了,并且还埋怨他的工作能力太差,挣到的钱太少,不够她花。
丈夫不甘心,检查了她的转账记录,发现她经常转钱给两位陌生的男子,询问那两名陌生男子是谁,她不愿意解释就抱着孩子走出家门。 原本丈夫以为她回娘家,不曾想到她抱着孩子,瘫坐在距离家不远处的马路边上。 丈夫心里明白,她这么做的原因是想让他低头,让他去把她哄回来,所以他选择置之不理。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邻居看到了他的妻子抱着孩子坐在路边晒太阳,感到于心不忍,就来到他家,劝他去把妻子和孩子带回家。 为了面子,他只好来到路边跟妻子进行沟通。他看到妻子一副得意的样子,他心有不甘,可是又不忍心看着孩子跟着她一起受苦。 于是就对她说:你自己想晒太阳也就罢了,别让我的孩子,跟着你受罪。 妻子没有回话,一直到他表示,不再追究她把积蓄转给谁,妻子才起身,带着孩子跟着他回家。
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如果把丈夫的积蓄借给了亲朋好友,跟丈夫说实话又有何妨? 她之所以不敢说,无非就是知道自己说出来之后,丈夫会生气。 而且她也料定丈夫会为了面子,同时也为了孩子,然后来哄她回家,不然她也不至于带着孩子来到路边晒太阳。 她的做法虽然能让她如愿以偿,但是却伤害到了无辜的孩子,毕竟在这件事情上,还是没有过错,有错的人是她。 因为男女双方结婚之后,所挣到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她把钱转给别人,作为丈夫,有权知道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花在什么地方。 其实,她不爱自己的丈夫,可以选择先离婚,再去追求所谓的爱情。但是,在婚内却把丈夫辛苦挣来的钱,转给陌生男子,这种做法也是不对的。
希望她经历了这件事情以后,能善待自己的孩子,即便和丈夫有矛盾,也不要拿孩子来当挡箭牌,让无辜的孩子受到伤害。 同时,如果她觉得跟丈夫在一起生活自己感觉不到幸福,可以选择离婚,不要瞒着丈夫,把家里的资产转给他人。 这是对丈夫最基本的尊重,即便两人不再相爱,也不要有意去伤害,毕竟曾经夫妻一场。 & b. Q' x" k+ X1 x6 e/ w, F3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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