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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映的《严格要求=不作要求吗》,绵阳市住建委不依法依规、不针对我的问题进行回复,而且沿用住建系统的"光荣传统",对主要问题答非所问,东拉西扯,乱作为。对其"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是职权范围为由不受理,对是否符合规范不回应。住建委纪委是干什么的?- h7 y6 A5 C5 ^. k/ x
1、你们回复了我下面的问题吗?不受理"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据条款拿出我看看!我不能信访投诉政府部门?纪委是摆设?: z: T( W& R$ t: x+ }5 M7 N
2、我要求对简单的规范进行解读,你们却是装腔作势组织专家到安州调研,解释国家法律法规还要针对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建筑作出不同的解释,国家规范你们还"看人下菜"?规范还有权威性吗?你们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 ]% S. v0 W w7 [# a3、你们在安州饭桌上完成调研的?怎么回复中表示你们不懂规范,作为绵阳市住建系统的管理部门你们的职责有哪些?你们需要执行国家规范吗?你们需要懂得简洁、明确、严谨、权威、严肃的规范吗?, e* O2 ^! y5 v1 `$ R5 F+ p8 Q
4、规范中严格要求,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条款是不作要求、可以无条件不执行吗?根据你们的解释:某景区规定智、残障人士可以免门票,住建部门的领导去了都可以不用买票?因为景区没有规定必须买票。6 C& z" |1 i" I! T7 R5 {1 U) z
5、住宅小区高层(20层以上)建筑地下车库电梯(楼梯)口未进行无障碍设计符合以下以下几部规范吗?
: E* r: i f x2 j8 G7 E8 \⑴《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7居住区、居住建筑7.3.3 3 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_2 _: x0 \' A% \( @! @, }
⑵《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6.6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3.候梯厅;4.公共走道。6 Q4 [. r: j6 {; c* R2 ~
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019年完工建筑)3.5.2设置电梯的民用建筑公共交通部位应设无障碍设施。
t, s: Z2 h5 `# |/ T! ^0 P规范用词说明:2)表示严格,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I/ A) h, [9 T q6、我的问题中提到欧洲花园了吗?你们主要回答欧洲花园证明你们正事不做?证明你们执行了规范?规范规定严格要求、正常情况需要执行,你们不要求、无条件不执行,这是你们说的执行了规范?5 e0 f" B% x2 N% }2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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