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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四局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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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1 10:56: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4 Y' o1 `2 f% T  T, `+ M, P
) F& @* @1 G* ]2 M) S( v电子科技大学于2022年9月2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发布了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文科楼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明确了限制投标的情形。明确规定近三年有转包或两次违法分包行为的单位不能参与投标。该项目于2022年11月9日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评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公示期为11月10日至11月16日。经本人仔细核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近三年内存在多次违法分包:“2020年8月2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甘民申1338号中明确认定: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晶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属于违法分包。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10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黔01民终8855号终明确判定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花果网五冲区、旧房、城中村造项目L1区1-8栋及中学、 L2区9-11栋工程中系违法分包人。”的情形,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不具备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本单位违法分包事实骗取中标的重大嫌疑。本人于2022年11月15日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评标结果公示的要求,向本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实名投诉,该单位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诿。随后本人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近三年内存在两次违法分包,不具备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一事在四川省省长信箱上进行反映,该投诉转交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处理,该单位直至2022年11月28日才进行了避重就轻的所谓回复,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单位进行辩护,且未按照程序暂定本次招标活动,本人严重质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分党员干部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有意包庇,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查此次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请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某些目无法纪、充当违法犯罪单位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还四川省招投标市场一片朗朗晴天! 9 X$ x& w$ Z! m%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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