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配件改装射钉枪 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获刑 江油市人民法院 蒋兴旺 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邹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事情发生于2018年,被告人邹某闲来无事,突发奇想弄支枪来玩玩,便到市中心一个五金店购到射钉枪一支,后来又通过“淘宝网”购得无缝钢管、弹簧击针、握把限位稍、导轨、枪托等制枪配件。随后,他在厚坝镇街上一个铝合金门窗店,借用角磨机对射钉枪进行改造,在家中对其他制枪配件进行组装并试枪,终于制成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火药枪”一支。岂料,改装枪支一事被周边群众举报,今年4月,他接民警电话后到案接受调查,并主动交出了“火药枪”。经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火药枪”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枪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非法制造枪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被告人邹某具有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7 @* e* j0 f* x2 Q"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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