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齐房款,唐先生拿到了正式的合同,但合同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服务费的事情,而且清清楚楚的写着,总价为477950元。由于第一次买房,唐先生表示对此完全不懂,当时并没有深究什么。直到来收房时,被一同前往的朋友发觉,事情不对。. e9 a4 z* G) g8 Y S' g+ y
朋友告诉唐先生,正常的服务费应该在1?右,但这个房子的服务费高达总房价的50?如此巨额的服务费,让唐先生无法接受。带着强烈的质疑,唐先生找到了开发商,当这时开发商却称,与那家公司并非同一家,他们只是第三方的销售公司。
唐先生表示,自己只要求把这20多万的服务费退还给自己,如果实在协调未果,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看到这里,小编想说,作为这么大的开发商,为了赚钱如此不择手段,对于销售公司的猫腻行为不管不问,这种行为可以说毫无信誉可言,难道公司的声誉还不值这20万吗?而那个销售公司,是否又存在欺骗诱导行为?问题最大的一方还是购房者唐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买房子不看清合同就签字,是不是太过粗心大意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1 i- {1 E9 s1 F.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