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晚,资阳市雁江区男子吴某某用电击手段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现场查获,并称禁渔前不可能很快逮到这么多鱼。面对犯罪事实,男子还幻想着拿钱“保”平安,请民警放他一马。目前,吴某某已被雁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6月2日,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宝台派出所民警再次到宝台镇指书庙村,定点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相关政策。 “前期,虽然我们多次来宣讲过,但仍然有极个别的村民顶风作案,于是我们专门上门组织附近村民再一次学习国家政策,并用大家身边的案例来警示,防止有人再触犯法律。”宝台派出所教导员陈锋告诉记者,“我们觉得把法律讲清了,把危害讲透了,大家也就不愿有侥幸心理了,这也是对村民们事实上的一种保护。”
原来,4月16日深夜22时30分许,宝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宝台镇指书庙村黄古桥丹南河边有人用电烧鱼。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桥下的河道里果然有灯光闪烁,灯光中隐约见一男子。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支支吾吾地不敢正面回答,只说逮鱼。民警又询问他村社没有宣传非法捕鱼是违法犯罪么?该男子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 在民警强硬的要求该男才上岸。走近后,民警发现该男子头戴一个照明灯,背着专用蓄电池和升压器,手上拿着两根电鱼长杆和一根鱼舀子,腰上还绑一个塑料桶,桶里装着大大小小的渔获。 由于其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依法扣押了电鱼用具,并将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眼看人赃俱获,男子有些慌了,立即掏出随身携带的香烟递给出警民警。民警当即予以拒绝。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对当晚其非法捕捞的渔获进行了清点,翘嘴红鲌13条,重511.75克;白条鱼10条,重90.8克;鲤鱼2条,重1059.26克;鲶鱼3条,重305.06克;鲫鱼14条,重781.5克,而且经过电击,桶内的野生鱼类无论大小均已死亡。 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对自己当晚到清水河中,用电击手段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吴某某称这些非法捕捞的渔获是其下水还不到半个小时结果。他甚至承认,禁渔前不可能很快逮到这么多鱼。 在面对民警严肃批评和教育时,吴某某仍然幻想着一丝侥幸,声称自己愿意拿钱“保”平安,请民警放他一马。被民警严肃拒绝。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雁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犯罪嫌疑人虽然被抓获,作案工具也被收缴。但宝台派出所为确保震慑效果,严格执行事中监管,再次主动到出现违法犯罪的重点村社上门宣讲,尽力让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法律宣讲覆盖到每一位村民。 村民纷纷表示,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禁捕退捕,以后即使要去,也要一人一杆休闲钓鱼,不去搞断子孙后代福泽的事情。 民警表示,长江禁渔是国之大计,生态保护关乎千秋万代,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政策。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雁江公安将认真践行教育整顿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零容忍”态度对该类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保护事关子孙后代的长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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