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每一个平凡人都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和言论自由。但是在网络上与人沟通的时候,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不管是言论还是行为,如果违反了法律也要受到制裁。
前几天,江西崇仁人民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案件,有位女子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款3000元。这个案件还要从2020年11月底说起,女子康某收了好友的100元红包,向4名好友发送了一些淫秽的小视频。警方在调查的时候发现,康某一共发送了193部小视频,其中有60部是重复的,有15部打不开。
在到案之后康某自己讲述,她在玩手机的时候加入了一个“优惠群”,群里有许多这种隐晦的小视频。为了成为会员,康某还向一位“师傅”交了99元的学费,师父这才把用小视频赚钱的方法交给了康某。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认为,康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APP传播淫秽视频达178部,情节已经相当严重,这种行为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将近200部的淫秽小视频,康某投入了99元,却只赚了100元,纯利润只有1元。为了这1元钱,她获得了两年的缓刑,3000元的罚款,不知道康某后悔没有。 互联网并不是我们可以随意违反法律的途径,有网友表示,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远超乎我们的想象,有时候在网上发布一些不良言论,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很容易就会被发现,千万不要带有侥幸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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