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 福井村两次选举疑云 尽管过去了六年,漳州市角美镇的福井村的一些村民对2015年和2018年的两次村委会选举依然不服气,第一次选举的“贿选”和第二次选举“另选他人”风波都曾让村民们议论纷纷,然而这些事项都不足让选举结果变更,依然是王辉煌当选村委会的主任,这也引起了部分媒体的关注。( u5 i- E5 A4 t7 v/ W
2015年选举涉“贿选” 角美镇福井村共有9个自然社,21个小组,福井村人口总数5912名,其中选民4683名。据了解,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选举大会,选举采取选举主任和委员的方式,参加投票选举选民数4361名,共发出选票4361张,收回选票4361张,参选选民达到90%以上。 然而这次的选举却有数百名村民联名向各部门举报福井村村主任候选人王辉煌“贿选”,严重违反中共角美镇委员会角委(2015)25号文件精神。 根据举报材料显示,候选人王辉煌在2015年选举期间,在村民中以300元或500元不等的金额购买选票,涉嫌贿赂选举,此次选举共计花费300多万元。举报材料以领取现金明细表形式出现,有领取人户主的姓名、人数和金额,另外也有领取人的签名手印及领取人手写的身份证号。 据村民谢某讲述,当时王辉煌根据村民家里人口发钱,他家四口人,一共收了1200元。他的邻居王某家里3口人,按户发了900元。两位都曾经签字领钱。“王辉煌让各个手下去选举点附近的村民家发放,他自己倒是没有出现,但都是平时跟着他的人”一位村民说。 村民谢某告诉记者,选举的时候主要在王辉煌和杨明哲两个人之间“竞争”,当时是王辉煌胜出。而且选举过程中,有过一些社会不明人员去杨明哲家里恐吓威胁,杨明哲家人也证实了这一点,认为可能和选举的有关。 据2015年9月7日,中国产经新闻报道显示,当时的角美镇党委书记陈智勇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举报王辉煌贿选一事,内容基本属实,实际上这次王辉煌共计花费300多万。 而当时选举中全程参与的是角美镇民政部门的戴新锵,戴新锵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选举过程中,9个自然社(组)共计分了10个点,为公平起见,竞争双方各派一名观察员,以确保是选民本人投票,全程均有录像,随时可以调取,整个程序合法,目前选票已经进行了封存。 2018年村委会选举 2018年选举的“另选他人”程序 村民告诉记者,2018年的选举更是出现了两次选举程序。据村民回忆,当年8月25日进行了第一次的选举,当时总票数为4353票,王辉煌的票数为1557票,杨明哲的票数为1992票,两个人都没有超过半数以上的票数,但杨明哲票数略多于王辉煌。 2018年8月25日第一轮选举的选票情况 由于两人的选举票数都没有过半,根据角美镇政府研究并发通告告知村民,再进行一轮选举。 2018年9月9日进行了第二轮的选举,当天出票数为4337票,王辉煌有1520票、杨明哲是2287票,王辉煌这次选举仍然没有超过半数选票,杨明哲的选票已经过半,并远远多于王辉煌767票。 村民回忆说,当时选举的作废票上很多都是杨明哲的名字,但是因为村民手写的不规范,都被认为是无效的票数。 2018年9月9日第二轮选举的选票情况 然而根据《福建省村名委员会选举办法》(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推选有效;以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推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虽然王辉煌又没有过选票半数,根据《办法》规定杨明哲得票最高应该当选,但当时在选举的过程中审查到杨明哲是民事判决后的失信人,根据相关规定杨明哲是不能作为选举候选人。 村民不明白既然杨明哲不能当选,那王辉煌又没有过选票过半,是不是都不能当选为村委会的成员。然而最终的结果是王辉煌又一次当选为福井村的村主任。 而角美镇工作人员蔡某告诉记者,两次选举的情况他都有了解,并且所有的选举程序都符合《选举法》及《办法》的相关规定,不认为选举过程和人员有相关问题。 这两次选举的波折真相是什么?笔者将继续关注此事。(文/王辉 刘京民 来源:新华焦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