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于去年10月份在杭州租了一间房子。并且,签订了租聘合同。 转眼间,好几个月过去了,她和房东相处得还算融洽,没有过多交集,也没发生过什么矛盾。 今年过年很多人都不能回家,张女士非常庆幸自己可以和家人团聚。 大年初一这一天,她非常开心,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看号码是房东打来的,她预感到事情不妙,是不是家里进贼了?
张女士迫不及待地接起电话,果然是房东打来的。不过,不是家里进贼了,而是房东想征用她租住的房间设灵堂,他说他的一个亲人去世了,没地方停放棺材。 张女士一听这话,后背一阵发凉。果断拒绝了他的请求。 挂了电话,张女士的心里就有点不舒服。虽然房子是房东的,自己出了租金,并签了租聘合同,房子的居住权应该属于她。他凭啥用这个房间设灵堂? 不高兴归不高兴,张女士认为房东只是征求一下自己的意见,不同意征用他也没辙。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别人做不到的。随后,房东又给张女士发来一张照片,告诉她,房间已经打扫过了。 这时候,张女士才知道,他们根本没把自己的意见放在心里,房东擅自打开她的房间办丧事去了。现在发过来照片告诉张女士,房间已经打扫过了,意思是回去再住? 停完死人的房间,咋住人?张女士非常生气马上拿起电话报了警。 警方表示,这是民事纠纷,无法立案,所以,报警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张女士越想越气,她不会善罢甘休。她要求房东把租金和押金一分不少地全部退回来,然后再赔偿她三个月的钱。 网友说,女子的要求一点不过分。 房东说:“我们并没有在你房间里设灵堂,只是让亲戚们在里面休息了一天,用来接待活人又没事,相当于只是借用你的房间办丧事。” 张女士无法原谅他的冒失,最后,房东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说他不应该私自打开张女士的房间,在她不同意的情况下就留客人住宿。 最后,双方经过协商,房东愿意把剩下的租金以及押金全部退还给张女士,并且还减免了一个月的租金,然后,又赔偿张女士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真不怪张女士矫情,这种事情轮到谁头上都会生气,毕竟大部分人对死人还是有所敬畏的。更何况,在家里办丧事是有讲究的,不吉利。 也怪张女士对房东太信任了,没有一点防备之心。如果自从租聘合同签订成功之日起,就把房间的锁子换了,能有这事吗?
人常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好在房东知道自己错了,不太费劲就把事情解决了,不然,真得折腾个够呛,恐怕也不一定能把事情处理得如此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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