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微商推销男性用品被性侵,辩护律师:是她语言露骨,以为默许才发生关系 根据潇湘晨报9月27日报道,湖南益阳当地法院对一起性侵案进行了二审判决,判处对女微商的实施殴打并性侵的安某3年有期徒刑。
借口购买男性用品,将被害人骗出实施性侵 被害人小容是个微商,平时在朋友圈发布一些产品对外售卖,不过,她买的可不是化妆品、服饰这类商品,而是男性用品。一般的销售途径是顾客直接转账下单,小容再将产品按照地址寄过去。但2019年11月一名顾客提出的要求让她始料未及,安某约当晚约小容出来吃饭,被起了戒备心的小容拒绝了。但随后,安某又称想购买产品,在当地一个停车场附近等她,让她将产品直接送过来。小容想停车场是公共场所,便和自己的丈夫报备后起身前往停车场。没想到,小容到达指定地点后,安某竟然以不会用为借口,让她坐上自己的奔驰车副驾驶讲解产品。小容拿出产品开始讲解后,安某就开始动手动脚,小容发现不对劲立即推门想下车,但是车门早已经被安某锁死,他还将车开到开到比较偏僻的地方想实施性侵。
被害人曾下车逃跑,但被拽回来殴打 在安某开始撕扯她的衣服时,小容受不了咬了他一口,安某竟反咬回来,小容还曾经趁其不备跑下车,但很快就被早已丧心病狂的安某拖回来,被殴打后的小容头昏脑涨,正在这时,安某直接将衣服脱下来,并威胁小容:再不从就杀了你全家!小容被打怕了,在安某的威胁下,她不再过分挣扎,被迫发生了性关系。后来,经医生鉴定,小容右面部有多处软组织挫伤,属于轻伤。辩护律师称受害者言语露骨,是在诱惑安某 安某的辩护律师在庭上称,小容在整个案件中也存在过错,她在介绍产品时语言露骨,引诱得安某与她发生关系,而且,安某认为,既然小容已经坐上了他的奔驰车并且讲解产品,就是在默许两人可以发生性关系。这是什么受害者有罪论?
在一审判决中,法官认为不存在小容言语诱惑的证据,而且安某在实施性侵前曾经殴打、威胁小容,所以,被害人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判处安某有期徒刑4年。
但安某上诉称自己家中还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而且案件也没有造成过大的社会影响,请求二审轻判。后来,安某家属还找到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受害人谅解后,二审判处安某有期徒刑3年。不管微商卖的是什么,介绍产品是他职责范围内的事,如果顾客脑中有污秽的想法,那他不管听什么、看什么都是露骨的。这个案件也给广大推销员一个提醒,如果感觉自身权益即将受到侵害,就不要过于听从顾客的要求,保命才要紧啊! % R: `1 h8 n; N3 B+ J* r3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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