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65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村医贪污农合资金,自愿认罪认罚获从宽处理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稿子

1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615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6-15 11:39: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6月10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县龙吟镇某村卫生室原负责人孔某珍贪污一案,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阳廷禄、检委会专职委员罗弘出庭支持公诉。
孔某珍贪污一案经普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为贯彻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该院副检察长阳廷禄作为承办人亲自办理该案。
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告人孔某珍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自愿接受处罚。 经查,2012年2014年期间,孔某珍利用其职务便利,多次采用虚开处方报账的方式,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在审理后采纳了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当庭判处孔某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孔某珍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为普安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撰稿人:蒋芸               单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6 P' E. o4 }( }) C: R2 A. J" _) ?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26 23:47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