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闹市区出现离奇一幕,一男子当街撒钱,飘飘洒洒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足有10万元之多,不少市民横穿马路捡拾,现场一度混乱交通受阻。
目击者称,当时在泉州石狮市金沙酒店门口一名男子当街撒钱,这些当街抛洒的人民币少说也有上千张,铺满了斑马线和4条车道,大概有10万元左右。现场有无数的市民,无论男女老少看到这个景象之后迅速冲到街中间,也不管来往的车辆和安全,纷纷低头弯腰捡起地面上的钱。甚至有一些开车的司机,也纷纷下车加入了这场混战之中。很多市民在捡完钱之后,都把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并驾车离开,民警赶到后,现场现金已经被全部捡走。男子为何当众撒币?是仗义疏财?还是精神错乱?当事人:工作不顺,很后悔经查,该男子为黄某(42岁,石狮人)。9月9日16时许,黄某在事发附近银行取款10余万现金后,沿路把刚取的钱随手撒出来。经了解,黄某因工作不顺一时冲动,才有了上述行为。对于黄某的不当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冷静下来的黄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并希望拾到现金的群众能够将钱归还。警方呼吁,当时路过捡到钱的群众,请将钱还给黄先生。 律师:捡钱者无义务归还路人是否有义务还钱?律师称,根据《物权法》,撒钱实际上是一种放弃物权的行为,这个单方行为一旦做出就生效,再反悔也是不行的。捡钱的人没有给撒钱者保管钱的义务,如果要路人还钱,路人可以从中扣除因保管所支出的如路费等合理费用。目前,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 F9 U; S3 C.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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