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何霞供稿 许鹰编辑)“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过硬的政法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革命化建设居于政法队伍建设之首,这就突出了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前沿阵地”,如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成为时代课题。本文针对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现状,分析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必要性,探索提出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现状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长期以来,基层检察机关在政治强检的思想指导下,一直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检察队伍建设首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教育活动,帮助基层检察干警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筑牢宗旨意识,政治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进入新时代,面临新要求新挑战,尤其是在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基层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还存在认识不够充分、重点不够突出、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二、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彰显检察机关政治本色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 检察机关承担着审查批捕、决定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法律监督等重要职能,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没有政治性极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极强的政治意识,就不可能办理好经手的具体案件,甚至还可能给党和国家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把政治和检察业务结合起来,用法律手段解决好带有政治敏感性的问题,用政治意识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 二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基础性工程。从1931年中国共产党缔造了中国红色检察制度,到1954年毛泽东同志亲自将检察署改为检察院,再到1978年3月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直到今天的检察机关,回顾80多年的光辉历程, 人民检察之所以能在曲折中发展、风雨中成长,最关键的就在于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安身立命的最根本政治原则,检察机关必须始终不渝地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首先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从思想上筑牢跟党走的信念,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前进。 三是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应有的作用,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这为基层检察机关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指明了方向,高举政治建设首位大旗,严肃对待政治问题,久久为功,营造“人心顺、正气足”的检察政治生态。 三、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着力点 今年年初,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强调:“弛而不息抓好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由此可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一项重大艰巨的政治任务。笔者尝试提出突出四个定力,不断推进基层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突出政治定力,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政治定力,是指在思想上政治上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的能力。政治定力是对检察人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是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本质要求。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治定力的根和源。基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紧政治建设责任,将党的政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纳入检察干警年终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形成党的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总体布局。以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引导检察干警积极参加集中学习、主动开展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主动认清当前的形势和党的政治建设的任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用党的理论来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突出纪律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定力,是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自诞生起就把纪律视为生命线。毛泽东同志曾提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论述,我们党的奋斗历程表明,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应对困难挑战、克敌制胜的法宝,是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基层检察机关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积极开展“讲规矩、守纪律”模范机关创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引导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尤其是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形势下,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制度,检察官拥有独立办案权力,在办理具体案件中更要讲规矩、守纪律,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良好形象。 突出道德定力,坚定为民服务理念。道德定力,指坚定的道德自信、坚强的道德意志以及坚实的道德行动。“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保持道德定力,是共产党人立身做人的根本,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道德上的纯洁性、行动上的一致性的重要法宝。道德定力来自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中有民,就会有坚定的道德定力。基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守“人民”定位,大力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学习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焦裕禄、杨善洲、苏知斌等先辈的先进事迹,涵养文化、振奋精神、提升道德,锤炼钢铁般的道德意志。坚守道德底线,要常怀为民之心、常修为民之德、常做为民之事,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作为奋斗目标,以坚定的道德定力催生坚定的为民服务理念。 突出抵腐定力,永葆清廉政治本色。抵腐定力,是指自觉抵制腐败,保持清正廉洁的能力。腐败对我们党杀伤力最大,增强抵腐定力是反腐肃贪的重要环节,是构筑不想腐机制的关键核心。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检察机关要持续保持反腐思想不松懈、反腐力度不减弱,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大反腐力度。狠抓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检察干警学习反面典型案例,尤其是本系统典型案例,对照案例进行反思、自省,进而涵养出“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抵腐定力。持续强化内外部监督,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改革,为派驻纪检组加强监督创造有利条件;以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明确检务督察部门、人员、职责,持续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结果运用机制,从制度上拉起不想腐的“警戒线”,始终保持检察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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