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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环保是保护环境 还是保护污染企业 [打印本页]

作者: 雨荷    时间: 2018-3-31 22:36
标题: 环保是保护环境 还是保护污染企业
环保是保护环境  还是保护污染企业
    提要:2018年3月9日,百灵环保网曝光举报了山西繁峙县山西宝山矿业集团涉嫌存在的严重大气扬尘污染后,3月10日,繁峙县铁腕治污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在网上进行了回复,承认发稿人向县环保局举报污染属实,但没提到该县环保局接线员接到污染情况的反映后,是否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处?或以其它形式通告本网对企业是否存在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与处理结果。随后,“忻州公安发布”3月29日发布的文稿中称:“该企业经繁峙县环保局调查后,报道中所指矿业公司手续齐全,已取得环保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这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3月8日14时40分,百灵环保网工作人员任某在山西繁峙县山西宝山矿业集团企业附近看到,该企业厂区存在的扬尘污染情况确实很严重,并且没有对容易造成易扬尘的矿石粉类物质,没有采取一些相应的抑尘措施,然后,在企业现场附近,其向繁峙县环保局12369环保举报热线进行了电话举报。

  正如文中描述的那样的情景:该集团公司车间锅炉房烟雾缭绕,笼罩了整个厂区的上空,矿山开采山体已变的面目全非,绿色植被遭毁灭性破坏,取而代之的是随意堆积的固废和遍布山间的粉尘,长时间的开采让山体变的松散,为泥石流埋下隐患,根据现场所见,企业保护大气污染环保设施几乎没有,显然违背了环保“三同时”的原则。

  接线员听完举报后说:“你们和企业核实一下啥情况”。本网是向环保局举报,环保局工作人员竟然让举报者到企业核实情况。本网请求执法人员到现场先行制止排污,结果等了3个小时都没见环保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根据相关规定,在很多地方,环保局接到举报后,都会安排执法人员很快赶赴现场,对举报人反映存在的污染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后,然后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再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可该县环保局让举报人等了3个小时都没回应,举报人只好离开了现场。

  3月9日,本网以“山西繁峙:谁在纵容矿山企业肆意污染?”为题,进行了曝光举报(见图文链接:http://news.blhbnews.com/2018/d_0309/173338.html)

  宝山矿业集团存在大气污染问题被曝光后,3月10日,“繁峙县铁腕治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作了公开回复。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发稿人向县环保局12369举报确是事实,当工作人员赶到时未见到发稿人,并当即就此反映问题积极展开调查核实。

  2、发稿人所反映该企业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和实地勘察,陈词表述不当,有违实际。如拍摄照片属该公司选厂厂区的,而非矿山采区(该采区远离选厂区,并属洞采),和所述“矿山开采山体已变的面目全非”等措辞严重脱节,与事实不符。

  二、处置情况

  针对这则舆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层级加压,立即采取强力措施积极处置:

  1、责成分管副县长组织专人在全力调查处置这件事情的同时,就属地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严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整改。确保十九大生态环保精神的全面落实。

  2、责成县环保局对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再进行深度调查,逐一排查,确保达标排放。

  3、县铁腕治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其深刻检讨,并作出书面检查。

  欢迎媒体监督。

  本网认为,该企业是否存在扬尘等环境污染,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后确定。

  3月29日,忻州公安发布以“山西繁峙:张口监督伸手要钱,2名借报道敲诈企业假记者落网”为题,声称本网人员“敲诈企业”。

  文章中说,2018年3月8日下午,繁峙县环保局接到自称“百灵环保网”记者的举报电话称,繁峙县某矿业公司存在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次日,“百灵环保网”发布了关于该矿业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报道。经繁峙县环保局调查,该企业已取得环保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考虑到该报道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该矿业公司派人与发稿人任某龙取得联系,要求其尊重事实,删除不实报道,消除对企业的不良影响。但任某龙声称要想删除报道必须支付30万元人民币,否则要在其它网站上继续发贴、炒作。迫于无奈,该矿业公司与其协商后付给对方3万元人民币。

  繁峙县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在忻州市公安局的支持下立即展开侦查工作。掌握了任某龙及其同伙张某军的犯罪事实后,于3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任某龙、张某军成功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任某龙、张某军于2017年结识,二人花3万元向“百灵环保网”购买了所谓的“百灵环保网记者证”,之后以监督报道的名义向企业进行敲诈,涉嫌在山西、陕西多地作案6起,涉案金额13万余元。

  百灵环保网自2015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宣传正能量为主,及时传达中央政府和环保部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转发中央领导关于生态环保的重要讲话,以及环保部及时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和环保举措。二是对个别企业存在严重的污染状况,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比如偷排偷放等,给当地群众生活造成影响的行为,进行网上曝光举报。三是凡是曝光举报的稿子一律不搞有偿删稿,说到做到,自建网以来,很多前来说情者要求出钱删稿,本网一直都按照国新办网络局的要求,坚决不删,而且至今都一篇没删。这一举措,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和鼓励,但也惹怒了个别人个别企业动用非法手段对本网进行威胁,甚至造谣诬陷,打击报复。

  这里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任某是3月8日刚刚办理的是“百灵环保网工作证”。根本不属于“新闻工作证”或“记者”一说,而“忻州公安发布”在报道中却说成是“百灵环保网记者”。并且,本网对所有人员规定,发现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后,根据现场看到的情况,按照环保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公众参与环保办法》以及各地政府或环保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等有关规定,向当地环保局举报热线12369进行举报,或把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通过详细取证后,在本网曝光台进行曝光举报。并要求所有办证人员,所持工作证只做身份证明,与网站签订责任保证书。

  另外,文中提到的张某军,非本网工作人员,是任某龙以往认识的其他媒体的人。任某龙自始至终跟本网从来没有提到过删稿收费的事,因其了解本网从不删稿,后来此事的发酵,至于具体情况,本网并不知情。

  “忻州公安发布”中说“任某龙声称要想删除报道必须支付30万元,否则要在其它网站上继续炒作。这段话是否是任某龙所说,本网有很大存疑?

  对于在当地规模不小的企业,如存在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环保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没有?按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又应该如何处理呢?

  不曝光就是老样子,举报到环保局连个电话都不回复,今天曝光了,明天县里有关部门整个措施就出来了,这是什么速度?

  繁峙县铁腕治污领导小组发布的一份《关于“山西繁峙:谁在纵容矿山企业肆意污染?”调查处置情况回复》中说,针对这则舆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层级加压,立即采取强力措施积极处置: 1、责成分管副县长组织专人在全力调查处置这起事情的同时,就属地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严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整改。确保十九大生态环保精神的全面落实。 2、责成县环保局对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再进行深度调查,逐一排查,确保达标排放。 3、县铁腕治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其深刻检讨,并作出书面检查。 欢迎媒体监督。

  该回复内容中提到的约谈3个工作人员,令人纳闷的是,是什么人因什么事被约谈?为什么要责令深刻检讨?

  署名记者的赵于、李宝田以“网传山西繁峙:谁在纵容矿山企业肆意污染?真相在这里”为题在“山西综合报道” (https://www.douban.com/note/660347675/ 这个媒体身份目前尚未了结清楚)中称,记者从山西繁峙环保局等部门获悉,网传反映谁在纵容矿山企业肆意污染与事实不符,该企业已经委托法务部及律师进行网络取证并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记者采访了解到,3月5日,自称某网站工作人员声称企业有污染现象,并暗示索要钱财。该企业在出具相关合法手续后,网站人员恼羞成怒并声称“要曝光”。

  从赵于、李保田的报道中,可以看出百灵环保网是3月9日曝光的,3月10日山西综合报道记者采访环保局,环保局就说“暗示索要钱财”、“该企业在出具相关合法手续后,网站人员恼羞成怒并声称‘要曝光’”。环保局除了接线员接过举报人电话(有录音),环保局没有一个人和百灵环保网联系,这“暗示索要钱财”是谁说的?宝山矿业集团什么时候“出具了相关合法手续”?是谁在什么时候“恼羞成怒并声称‘要曝光’”的呢?

  这就是山西综合报道记者所谓的真相!

  在忻州公安发布的前3月10日,一个一直不愿透露姓名和单位名称的人,说话神秘兮兮又颤颤巍巍的给本网负责人打电话,说想出钱删稿,在遭到拒绝之后。随后,一个自称环保局郝(音)某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上面领导压下来了,这事就让我办。你让我怎么办我就怎么办,我出钱,你说多少钱吧?”(有录音为证)在遭到拒绝之后,忻州公安发布便将“山西繁峙:张口监督伸手要钱,2名借报道敲诈企业假记者落网”?一文,在媒体发布。

  这就是整个事件的过程。

  这两年,由于本网坚持曝光举报不删稿,确实让个别企业和说情的人恼羞成怒,总是在想办法暗算本网。

  做环保是一种新型危险职业,时不时就会遭到匿名电话威胁,让工作人员活在恐惧中,人身安全难以保障。联想到刚刚发生在广东信宜的环保人士举报污染被抓,再看看本网人员的遭遇,似乎有另一种反环保的力量正在加速发酵,并开始释放。

  百灵环保网严正声明

  百灵环保网成立于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35号)》出台之后,主要宗旨是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全国各地的环保活动和举措,向公众传播环保知识。同时,对企业存在严重环境污染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举报,并在百灵环保网予以曝光举报。

  近日,忻州公安发布以及媒体发布了涉及本网人员涉嫌敲诈的新闻,已被多家不明真相的媒体转载,严重损害了本网的声誉。现严正声明如下:

  1、发布中所说的任某龙和张某军,其中,任某龙于2018年3月7日刚入职本网,所持证件为工作证,工作证上并没有记者和新闻工作证的字样以及国徽图案。并非忻州公安发布文中所说的“百灵环保网记者证”,也没有卖过证。张某军非本网工作人员,他的一切行为与本网无关。

  2、本网是专做环保公益的网站,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以环保志愿者的名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

  3、本网于3月9日曝光举报山西省繁峙县山西宝山矿业集团存在大气污染问题后,3月10日,有人一直不透露姓名反复以“我是山西这边的”向本网打电话,称愿意出钱让本网删稿,被本网严词拒绝。数几分钟后,当地环保局郝某(音)接着在电话中,首先向本网承认对企业污染监管不到位,并说领导不愿看到这个稿,再次要求出钱删稿,被本网再次拒绝。本网要求他在繁峙县环保局监督下,企业整改到位,达到环保要求,然后可以考虑宣传。当天下午17点左右,本网工作人员任某受托向本网请示发一个企业已经整改的说明。本网明确告诉他,需由繁峙县环保局将企业整改的情况用文字和图片予以说明,并加盖环保局的公章。但是,此要求,对方无法提供。(以上有录音为证,在附件)。

  4、本网严格规定工作人员不准同企业见面,更不准向企业索要钱款。但可以根据各地政府环保举报有奖规定,接受环保部门和政府部门奖励。

  5、当地某媒体在采访环保局的报道中,对该企业污染问题只字不提,环保局至今没有就宝山矿业集团公司的污染问题情况,向本网通报。

  6、是谁将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提供给了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泄露举报人的电话要追究法律责任。

  据此,本网认为忻州公安发布在媒体发布的文稿严重失实。本网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宣,并将有关情况向生态环境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进行反映。

  百灵环保网

  2018年3月31日- F- s# }' ]$ J( ?  a- T8 q
    http://news.blhbnews.com/2018/a_0331/176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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