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综合讯 2月21日,云南楚雄市东瓜镇玲莉养殖场负责人谭红玲、谭红莉姐妹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他们投资70多万元建起的楚雄市东瓜镇玲莉养殖场,在没有收到任何文字通知、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遭到强拆,损失惨重。恳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督促当地有关部门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人性化执法,依法行政,设身处地体谅百姓投资创业之不易,切实维护个体工商户的正当权益。 # v. D& b0 D6 L9 F$ _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云南楚雄市东瓜镇玲莉养殖场谭红玲、谭红莉姐妹二人陈述了事情经过:我们姐妹二人都是下岗女工。遵照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示精神,我们于2017年9月合伙投资成立养殖肉兔场,基础建设和养殖设施投资了67.9万元,引进种兔556只。现有商品兔7000多只,成为了当地州规模最大的肉兔养殖厂。养殖场的厂房和场地都是租用的,养殖大棚3个约1400多平米,住房8间约300多平米,兔粪硬化晒场1000多平方米。东瓜镇东瓜社区居委会出具了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证明该场地及场地建筑不属于违法、违章建筑,不属于临时性建筑,不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意承租方在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2017年12月,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 W1 X" Z5 y. ?!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