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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宾一孕妇生下手足畸形儿 质疑医院6次彩超存漏诊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4-10 15:58
标题: 宜宾一孕妇生下手足畸形儿 质疑医院6次彩超存漏诊
宜宾妇幼保健院 “新生儿HIV暴露”事件曝光后,一个生下畸形儿的家庭向记者反映称,家中产妇孕前在宜宾妇幼保健院做了6次彩超检查,该院都没有查出问题,“都说发育正常”。宜宾人伍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他的妻子孕前在宜宾妇幼保健院现已更名为宜宾市妇产儿童医院,当地人仍习惯称其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本文沿用这一称呼)做了6次彩超检查,该院都没有查出问题,“都说发育正常”。
  x! R. V$ R) W$ R) r从去年12月23日孩子出生至今3个多月,伍先生与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的协商无结果;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同样没有结果反馈。$ g2 ?0 F# u8 B
3月30日,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领导目前正在调查此事,对于调查进展等信息,她表示不方便透露
  S9 J4 ~9 A4 }6 g+ c5 E  ^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对于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代女士的情况“可能属于漏诊”。不过,湖北一位妇产科医生也告诉记者,胎儿出现畸形跟孕妇自身身体发育、子宫情况、以及怀孕期间的保胎状况关系密切,彩超只是一种参考值,检查结果跟胎儿的体位,在腹腔内的姿势都有关系,无法确认医生漏诊。孕检未发现问题, \1 j( c2 M0 n. D  u
伍先生和妻子代女士都是宜宾人。代女士于2016年3月底怀孕,4月第一次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并建孕妇管理卡- s" l# D. H- N2 z
伍先生说,在妻子2016年12月23日产下孩子之前,一直在这家医院进行孕检,仅彩超就做了6次。他提供的6份彩照检查报告显示,代女士分别于2016年5月13日、6月16日、7月16日、9月21日、11月7日和12月4日,在该院进行了彩超检查。
5 a, g9 [( \0 `  j4 E) P( z伍先生说,妇产科可供挂号选择的医生有刘仁慧和唐小平两人,这6次彩照检查结果,都由这两位医生查看。他说,从第一次检查到最后一次检查,都没有医生告诉他胎儿发育畸形,“一直都说发育正常”+ D+ i+ H" D7 s# i
记者在伍先生提供的多张单据上,看到了刘仁慧和唐小平的签字。3月30日下午,记者致电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刘仁慧未上班。# K9 l/ c8 v0 l4 h
在代女士最后一次检查,即2016年12月4日(产前2周)的彩照检查报告上,“诊断所见”一栏中,没有对胎儿四肢发育情况的描述。在“特别提示”第一条注明,“本次超声检查中‘诊断所见’的内容,没有被描述的胎儿结果不在本次诊断的范围内”;第二条注明,“多数情况下,胎儿耳朵、眼内容物、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第四条注明,“仅供临床医生参考,不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7 q* U0 E% f+ C. Y9 Q6 J记者注意到,此前几份彩照检查报告上,只有9月21日的彩超检查报告,对四肢有描述,当时的描述是:“双侧上部及其肱骨可见,双侧前臂及其内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双侧大腿及其内骨可见,双侧小腿及其内胫、腓骨可见,双足可见”! Z# g0 C' ^2 A9 u8 r* J0 o
伍先生说,他和妻子都很年轻,双方家族都没有遗传病,加之检查时一直被告知“胎儿正常”,所以并没有想到孩子发育畸形。他说,孕检期间,他们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花费数千元,考虑到费用问题,他和妻子商量后决定在费用较低的宜宾市大房医院生产。
! w, f: @8 Y; {! d2016年12月23日,代女士在宜宾市大房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几天后,伍先生带着孩子到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就诊,该院提供的诊断证结果为:“1.双侧先天性马蹄内翻足术后;2.左手畸形;3.双足趾畸形”。医院:已展开调查
# J8 j% y/ \# L$ g7 f. y; O伍先生说,让他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多次孕检中,一直没有人告诉他胎儿可能不正常。当晚,他去找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一名办公人员让他联系该院法务人员陈文杰。$ v! }( u# q& b; j& W2 \& j
次日,伍先生见到陈文杰,对方让他把婴儿的照片带来,并反映给领导后再答复。随后,陈文杰反馈给伍先生的意见是:专家看了报告,这个事医院没有责任。
# P- x& h" r3 U$ [* c& f6 t5 e后来,伍先生又找到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做医疗鉴定,再确定责任。
9 v$ L' m1 q( T" A伍先生说,孩子的问题非常明显,医院的检查报告和医生的诊断,都没有提醒胎儿畸形,再鉴定已经没有意义。8 {. J# R2 D; }( @1 `) n
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一般在彩超报告中,都会注明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等信息,这是因为从技术力量和医生一个人经验看,确实对有些病症无能为力。
- q) {* S6 n5 h' {. P8 g  ?% q但他表示,对于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并告知家属,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妊娠。但在代女士后几个月的彩超检查中,都没有在彩照报告中发现问题,“可能属于漏诊”. U- r2 Z5 P1 a
湖北天门一位李姓妇产科医生则告诉记者,孕妇在孕中期,即20周到24周(5个多月)时,母体内羊水比较充足,这时通过彩超观察胎儿,每个方位和侧面都最为清晰,“一般有什么问题都能看出来”。如果到孕晚期,一是胎儿身上的肉比较饱满,再是羊水比较少,彩超观察则比较困难。伍先生的妻子于2016年3月底怀孕,最佳的彩超观察时期应该为当年8月底到9月底。在代女士9月21日的彩超检查报告,对四肢有描述,当时的描述是:“双侧上部及其肱骨可见,双侧前臂及其内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双侧大腿及其内骨可见,双侧小腿及其内胫、腓骨可见,双足可见”。
" P# a& V1 \0 P$ @+ ~, J# S1 w; I李姓医生说,胎儿出现畸形跟孕妇自身身体发育、子宫情况、以及怀孕期间的保胎状况关系密切,彩超只是一种参考值,检查结果跟胎儿的体位,在腹腔内的姿势都有关系,一些相对较小的畸形不一定都能通过彩超查出,无法确认医生漏诊! ^' ~# \6 k6 s
在2014年一则类似的“正常孕检未见异常新生儿手脚却现畸形”事件中,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陈奕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表示,孕检的检查结果和胎儿的体位与结构异常的程度有关系,并不是胎儿所有的结构上的异常都可以发现。如果孩子的部分肢体存在遮挡,医生很难明确检查出来,但是胎儿如果存在重大的畸形,医生还是可以发现的。
3 G3 p0 X; X$ h! p# C8 A, d6 s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法务陈文杰没有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她称此事已经交给该院办公室统一答复。9 M* Y4 Q) N) r, K, [! r
3月30日,该院办公室负责人称,目前该院领导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但她未透露调查进展和结果出来的时间。' O% s) o# F. m0 o( n# s
伍先生说,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的医生告诉他,孩子的双腿可以矫正,但费用较大,而且不能保证矫正到正常人一样。至于手脚趾缺陷,暂时没有办法。
: z$ {0 s* ^" J$ e$ H# T0 h8 ~伍先生说,他家里以务农为生,经济条件不好,已经举债5万元为孩子治病。; ^3 |7 g5 x- L1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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