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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狐观医改 | 药代不能承担销售任务!国务院定新规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7-3-31 16:16
标题: 狐观医改 | 药代不能承担销售任务!国务院定新规
  搜狐健康 文/吴施楠
  药品领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加快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核心任务。
  今天,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记者了解到,《意见》针对三大方向共提出17点意见,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是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
  《意见》指出,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意见》要求,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六是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七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在这部分内容中,有一点尤为重要。《意见》中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这一规定基本可以看做是对年底曝光的药品回扣事件的实际回应,也表明国家对药品流通环节整顿的决心。今后,医药代表的工作模式将会发生明显变化。
  《意见》强调,在使用环节要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物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二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四是积极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上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专门针对《意见》进行了介绍和答疑。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指出,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之后,将给群众从四个方面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第一,药品质量将更加安全。这次出台的《意见》采取了很多措施,要严把药品质量关。比如在新药审评审批上更加严格了,对已上市的仿制药要开展一致性的评价,要加强药品生产的质量监管,推动落后企业退出等很多措施,通过措施的实施,保证药品质量更加安全。
  第二,药品价格将更加合理。通过推行“两票制”,开展药品价格谈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的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第三,药品供应将更加有保障。通过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健全城乡药品的流通网络,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让群众用药更加方便快捷。
  第四,药品使用将更加规范。通过破除公立医院的以药补医机制,落实合理用药制度,发挥药师作用,强化医保对诊疗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管,促使药品的使用更加规范合理,让药品回归治病的功能。
  从《意见》中可以看到,“两票制”、药品采购、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等热点话题仍将是改革重点。“互联网+药品流通”、加强药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将会得到快速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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