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民宗局下发的《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
同月22日,宝应县民宗局下发了《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宝民宗[2015]13号文”即为2015年6月23日县民宗局的《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
宝应县民宗局局长王建对澎湃新闻坦言,2015年《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的确存在不妥之处。“当时文件可能有点急躁。‘撤销’的说法有些瑕疵。”王说。
同意搬到新居,其后又反悔
不过,对于王建的说法,原宝应县统战部部长、现为宝应泰山殿项目建设顾问的吴晓荻却不认同。吴晓荻于2016年4月份退休,他说,在此之前他一直统筹负责处理有关静修庵撤销事宜,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最为清楚。
他告诉澎湃新闻,静修庵的撤销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背后有什么阴谋,而是经过相关部门深思熟虑、依程序办事的结果。
吴晓荻说,2015年,宝应县政府开始提出老城区整体拆迁改造,静修庵在拆迁范围之内。县民宗局、佛协作为当地寺庙的主管单位,负责跟要被拆迁的寺庙做工作。
“(静修庵)这一片都要拆,这跟其他卖地不一样,这一片最破烂,纯粹是一种惠民工程。成片改造不可能将寺庙放在一个小区里,(如果)像过去城市改造沿着马路两边改造,静修庵可能就规避下来了。”吴晓荻说。
除了旧城改造,吴晓狄说,县宗教局当时也对辖区寺庙另有规划。“城区20多万人口,现有老的寺庙包括静修庵共有6座,政府已经规划建一座大的泰山殿,拆一个小的、建一个大的,已经足够满足信众需求。”如果将静修庵异地重建,实际上是浪费资源。思量之下,原址不能保留,他们给了静修庵两个选择。
一是静修庵人员搬迁到附近的另一个寺庙,静修庵还存在,只是易地,而另一座寺庙寺将予以撤销。二是为无上法师等人安排一个新居,让他们安度晚年,但静修庵将不复存在。
2015年端午节前后,宝应县统战部、民宗局、佛协相关人员去到静修庵与无上法师等人协商,“他们选择了第二种方案。”“我们没有权利用‘拆迁’这个词,但‘撤销’之后可以自己拆除。”如此,静修庵迎来了“撤销”批文。
新居安置在静修庵对面,离宝应县最有名的男众寺院——宁国寺一河之隔。据宝应县佛教协会何姓常务副会长对澎湃新闻描述,该处房产是佛协于2013年花费100多万从一个幼儿园手中买下来的,单门独院,占地1000平方。
新居有三间房,吴晓荻等人的安排是,无上法师、慧空法师(系无上法师的亲妹妹)、梦华法师各一间,平时在新居生活修持,有法务要做便去宁国寺。
“(无上法师)当时(对新住处表示)同意,说蛮好的,我们就开始装修,茶水房厨房卫生间怎么改造,都征求她意见。她说房间要求门朝南,岁数大了冬天要有阳光,我们也按她要求改了。”何副会长说,整个装修花了30万左右。
2015年中秋节前后,是相关部门与静修庵约定搬迁的日子。然而,已经拿到新居钥匙的无上法师却突然不愿意搬了。“后来做了几次工作都没用,就搁置下来。”何副会长对澎湃新闻说。
“到2016年,县里找民宗局问跟静修庵的工作做得怎么样,我们才又去找他们协商。”何说。
老尼姑庵的产权之争
关于不愿意搬的原因,无上法师对澎湃新闻记者说,新居吃饭的地方在卧室后面,要吃饭得绕一段路,太麻烦。“菩萨也没有地方供,又没有地方读经。”“三间房,我一间有洗澡间卫生间,别的人就没有。”
不过,吴晓荻却觉得并非如此。“核心问题不是她对老房子的感情问题,是动了她的‘奶酪’。”
宝应县房管局副局长王海军告诉澎湃新闻,对于宗教寺庙的拆迁,按照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随后住建部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静修庵的拆迁可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方式。而自二十多年前开始,静修庵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权便挂在宝应县佛教协会名下。
“2015年7月份(我们会长)给无上送新居的钥匙时,她(无上)问了一个事,拆迁费归谁,会长说拆迁补偿款属于集体资产、给佛教协会,当时无上未做任何表态。后来搬家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始终不同意搬。”何姓副会长对澎湃新闻说。
无上法师表示当地佛协对她说过拆迁费归佛协所有的话,但并不承认这是自己不愿意搬到新居的理由。“师父念了一辈子佛,这么大年纪难道让她像俗家民众一样生活,让她还俗吗?”宽慧对澎湃新闻记者说。
产权问题就这么被抛了出来。静修庵的妙法莲华居士给澎湃新闻记者出示庵里保存的土地使用所有权证,其使用者一栏手写着:(静修庵)宝应县佛教协会,日期是1993年10月25日,有宝应县土地管理局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