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渠县县委书记您好! 我是巴中市的一名普通公务员,我侄儿王敬霖是贵县文崇镇台山村二社197号村民,现年27周岁。 去年因王敬霖父母在外务工,他与来巴中务工的江西女孩刘槐珠同居怀上孩子(现在已1岁半,有新生儿出生证明),其父母得知后回来为二人举行了婚礼,当时因女方年龄不够未办理婚姻登记。去年刘槐珠在快到法定婚龄之前与王敬霖去珠海务工,不久俩人发生矛盾,然后刘槐珠以父母不同意她结婚为由突然离去,从此失去所有联系,至今找不到人。前两日我侄儿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孩子医学出生证回文崇镇为孩子上户口,并在村委出了相关证明,但派出所户籍民警王军还要求其出具结婚证、女方户籍复印件、准生证,说缺一不可。已经两天了,男方实在提供不出后三件证明(办准生证计生办要6千元钱),按照我们巴中市的政策,这种非婚生孩子,只要有出生证明,父亲带着孩子亲自去办户籍,派出所若有异议可以做个调查核实,不应该这么为难老百姓的,但估计是贵县地方政策与四川省公安厅在2016年10月11日新闻发布会上的政策解释有出入,或许这种情况真的办不了户籍,可孩子是无辜的,到时上不了幼儿园怎么办?此刻我侄儿正在按照文崇派出所户籍室内一陌生男子的指点,准备拿钱走旁门左道去上户口。为此我心中很是不平,故此求助领导,恳请指点下我们该如何做,才能为孩子讨个合法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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