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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2 l! E1 j! v2 r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n" s# q* X1 {' ]
  双流区交通局:
( {2 H( }: T- W*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R8 [4 e9 }1 q  武侯区交通局:
  c( u  d3 k3 ]9 J4 B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r  h+ z( M6 V: R4 [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e1 R0 X  g$ a- @2 L# D&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v& \+ _6 n3 G- h+ I1 N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j8 e: h; Q9 g8 T0 j6 e- m
  被坑了
* ]' d0 P" f* ~6 W3 X  遇坑刹车不及
2 ~  ^, A8 r3 _  s+ q9 P1 ^" g8 I  宝马伤得不轻 ; e& L$ Z- a( |7 P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3 `8 ]( H. O; N8 R9 s# a4 s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1 `2 l8 Y- t3 Z6 Y4 M2 U"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X& {2 F* h& U) X$ a0 x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u; L7 x& p- q) G+ n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3 N7 {; D  C,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B5 K6 g5 n  K: l! o2 R
  维修要花7000
; M+ T) V4 z9 e+ M8 K' n7 W  都说自己无责   J& I+ I( w/ P) }( d/ T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3 X/ V! ?/ k9 H) ^- G6 E& I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5 c9 ~" l$ p7 ^6 P8 z+ _;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s2 R1 r% B5 l! S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6 b; ~3 c3 }$ f) S(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c. f& z2 q. h4 n' ]! U( G0 F9 e) W& z  碰巧了
* z7 W/ Y3 d! Y6 c( N, r  事故发生地点 2 T- ?/ b6 o6 }- _$ q( z+ ~% Z
  位于两区交界 $ z  h6 d( N" x# N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h$ p# }# X: ?  u3 a/ a; t& t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p. Q! P! A, i2 b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2 M* A% L- i5 }  C% Q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k1 ~* a1 r/ z1 l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u# u# ~9 o; w  该谁管 : t6 a% ?! w- Z/ Z'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D  o/ ~' _& Q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3 z7 A% i  p,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1 H6 H& Q) W8 Y2 U' W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6 Z0 N/ g8 x, X0 @& @, z* k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2 b+ I  \' b' X4 J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B$ o$ m- m0 J1 ~7 O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9 w( ~4 J( P3 d, w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8 I+ ?6 _; _0 _/ d5 D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i; a5 ]5 {/ F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n* v* f- l# l( L3 ~1 D2 b1 r
  律师说法
/ Z; Z: U, N6 ]7 R" E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P$ w! @8 K6 z. U' s$ Z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T* B+ r: b0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B2 I+ ~- f+ I# W  u0 ]* Z6 I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o! \8 `; {" E  e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D* m4 Y+ f# y. m8 u!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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