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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 c4 }" E' R*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E1 M3 f  N! s- ^$ C0 R$ V
  双流区交通局:
1 j! a* m. `0 A  m+ l% R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D5 a% U4 u5 i* U% X% a; f# y
  武侯区交通局: 3 a, T8 w4 @2 C( r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R1 c8 G- Q% K9 d+ T) H. C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9 V$ ]' r1 J0 a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f4 N8 {( |/ x7 @3 g/ Q$ L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J) u4 n! J) i$ L7 ^; x# E
  被坑了 $ e! w6 \: a2 z0 w$ X- \
  遇坑刹车不及
; z. y/ n, h- J7 g5 ~1 ^/ F! C  宝马伤得不轻 & B! P" `$ J) u$ t1 ]7 }- R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H0 t7 }' v9 Z8 x: J8 P) k5 |! @6 o8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G; a1 f, o. g) U$ J% r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C( A/ D1 u" }* j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1 I4 h' o$ ]6 e# ]; n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c) T) d% v4 z! t& B'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Z  e9 K' G! {4 N* w1 P  维修要花7000
1 P# |$ T' a( ~% L0 F+ H5 e: S  都说自己无责
; ^: C2 Q& U3 M. o- P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7 L0 g7 t4 v9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y& g* E2 ^% {; i+ p" H/ w2 f6 Q7 @!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 v; T" J* k0 N: Q/ F. v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9 @* ]- O% Y5 b: [3 `( r7 v7 R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F: T4 H. R1 G8 {) n8 M* R  碰巧了 5 v4 r7 ]  H% E' `5 K2 F
  事故发生地点 # \/ ?! e) h# w3 L
  位于两区交界 / L3 z4 y; e7 d# L3 ?; @)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1 ?* L0 z# a+ C! X) z  s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2 L' O: a& g9 K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3 M6 s0 S4 Y$ R3 L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6 z% m+ ^+ _+ M% ^% G/ X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N# `) N2 P: V: c- T4 [
  该谁管
# J5 S/ w( a. H/ a, D" V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3 h$ y0 H& M% I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q3 j0 E+ m! V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K$ T9 [$ j5 i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 r; I. Y5 _  e7 Z2 e" Q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 m4 D6 m0 h* c5 _0 U% F$ k1 Q# z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b0 s1 T+ J) r: S" E  ~4 e- {% H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C; _& Q* f7 T( g! X( {; Y+ T# k6 V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0 i: O; Z: j# v, g) O4 p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M" E' v3 |4 }# U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O: b0 P$ R5 i( _% D1 b& N
  律师说法
* A9 K1 x9 ~8 U/ \' I* n$ S#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6 ~' V- s( {9 G, [1 E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h* v. H2 K8 x5 }2 n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r- i% J; l& e/ `) `1 K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2 b1 U& ~5 x  `6 k% M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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