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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G5 B, ]9 S# A1 |; k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o. i) B9 V$ o$ @2 j# c* I. }) ?
  双流区交通局:
! i3 G+ v: l( k- F% o! e- c) J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S: t5 V+ `, B7 o3 u1 I6 Z  武侯区交通局:
! c+ W" a2 w* e3 q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t$ M6 c" U' d6 f5 q, X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4 |7 k. @) n' F1 U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X. M0 A; w/ L. \2 g$ O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0 d$ @: w4 ?/ \( d/ u% B
  被坑了 * h  c- x; \4 R0 n# S, w
  遇坑刹车不及
* ?. ?; ?0 J+ n$ H4 F3 J1 F  宝马伤得不轻 4 m' ^. x1 a5 _; e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 f+ |! e8 c,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 w+ B" i; l  d4 k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2 u2 E3 C# [3 _- |, A: a0 a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L! v9 z: H4 W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M3 o  O$ |, Y# u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3 z( N8 C; F( A; n' f! |" f
  维修要花7000
2 k! j9 U8 ^) [6 m( o  都说自己无责 ) n2 ?) }( t) T' }1 G- v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m+ J9 U! z. A' k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 j/ ^, R% x. O; C, I, V$ F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N( [1 r, Y* `+ j+ D' `5 E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P% H% T' B3 ^1 x/ X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N% s. t+ S+ `* j7 j  碰巧了
+ @3 D- v) u. l# g  事故发生地点 ' H) O, W/ ?2 \9 p; C( x
  位于两区交界
. G5 o3 m( U7 i8 R5 A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v5 ^% Y( h-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2 B8 A, T" H$ m  H; ~# g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6 [" d" h0 ]1 V4 v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B& f) U+ e/ c1 X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H+ x# o: o8 f$ y/ {7 P) Y  该谁管
# B9 H) q! ?3 z3 }2 K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R' \8 A' \, Y. E8 N  S6 H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6 G7 W( S% p9 V( ]# g, n3 |9 h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b( y/ A* S& r  J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t( r0 L( {: Q. ?# t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A  t6 ^# u  E3 G9 |% q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D2 O  O9 D* L' Q# o+ h1 w5 D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0 a) A: z- u' G' p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7 J! j# T/ f  H0 g/ [  F6 {/ T* H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9 z2 `5 E. C: [' Q0 W* G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b  m, y) V7 G& U8 U0 Z7 P
  律师说法 ( R" s. \3 a3 }9 y#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v) H8 {' M7 Q+ m! [. f7 n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 g$ U$ g  [; E4 ^! Y0 {( D5 W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J6 N! I% e" [9 b; Z;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8 o- T& ~6 E! U1 G6 P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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