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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7 Z9 H7 u( e7 E! ]. _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Z& z3 t  Q  T6 D  双流区交通局:
  F$ j+ C% U0 }( L7 z% p9 x$ H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0 @# a$ V! V- d% {( h% _  武侯区交通局:
5 \! k, V) s3 i, s( B, u0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N# m2 d' v; _5 [/ r9 C0 [, C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7 ^  N1 f1 p' y$ s$ `( r( H2 n: Q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 S- ]7 l7 i# B% S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6 `5 ?. [& B$ F$ m6 T  被坑了
$ \2 M9 Z$ k' ^6 B) @( V1 r  遇坑刹车不及
% M" F/ u+ }$ ?: Q5 B  宝马伤得不轻
! D' V' m( A3 l4 x9 y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2 o& Q; m6 r8 a# g" C8 N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m7 X" U  U) y) v" @0 A* X( G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6 }0 Y8 P: D" I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6 h& D5 y9 {# h6 P- C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h8 q! j# K: n6 P! g1 T! w) W, y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4 `8 p" Z" k6 s2 j) B8 A' f  维修要花7000
  y' p% d! T4 m$ S- M: Y  都说自己无责
$ \- t8 y7 {* e9 l, S7 Y0 m! O/ m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V- s) ^, L5 P' Y$ J: v5 H8 b) w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0 s& m; C1 \: q  Z/ \; M& c/ i) M: x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a4 n& @$ A0 L2 |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e2 G& H/ ~7 ]% q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1 `1 L. @7 l% u! t  U  碰巧了
/ X( E0 h0 k4 H+ A; T  事故发生地点
( U% @0 S. ~& I9 p# |  位于两区交界 9 y( s) R% Y$ i! S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V9 e' n1 V- s*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l6 B% O0 k- ]: \7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N0 S& o  c5 o7 F# A! J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1 @. _. E& X* @"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n* ?; Q' L9 q# k  该谁管 - @8 I; ^% Y( m8 w( y1 S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u+ O3 L4 _% ?+ t$ L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G/ v# u  Y# J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v, X, `2 H+ ^! ~, |& q* Z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F7 a7 H$ s6 Q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6 X$ A: ^- [, C! k6 v3 e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y' b$ O/ K' Z: ], V9 P1 X& b0 U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0 j4 R& Q( ?- r+ p. b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S. B& D% j6 H4 L7 e) F& x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9 q% Z) ?. z  |7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5 q! a, }, C, d/ J+ g
  律师说法 % Z: J" S  m# _7 ^0 Q2 w- q4 i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S( V) z$ V& f+ r5 q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D  V6 O. W! v, t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e& |8 f' W+ V% p5 o: [, Z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g7 ?/ h  f* u; J& n  _  \. {, ?- w) b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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