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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v4 c9 `' E8 Q( Z8 r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u4 X4 }: g/ F$ v6 E- m& U9 {  双流区交通局: % Q. I7 i+ v4 z( p: K" U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t6 U5 O! L, `8 G( U# D
  武侯区交通局:
$ b' w2 _- D6 X8 S6 m% I4 ]. L9 e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8 c+ f! p6 j% e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4 n6 j0 Q1 N3 A' w  ?& j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4 k' P+ e0 v& H; Y4 Q0 {, Y5 K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q2 M5 `. u* R! _1 m
  被坑了
5 _0 g: `% R. n8 n8 o  遇坑刹车不及 % F( s0 t/ K9 g9 ^
  宝马伤得不轻
0 }- w! Y% M# X  k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Z  w0 j: k4 h  u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4 N% A2 P! t+ ~*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d  B8 E5 R% o3 h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4 J9 B- A; `0 J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T+ ]+ B" }# n3 Q' q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V* H2 a/ ~0 d0 f  维修要花7000 ) |, |, F2 D- c7 J
  都说自己无责
. ^  I' c' r7 H+ \5 p( z+ X; a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 y; s) e& ?0 p. ]+ s& [) ^' m- K0 h8 c%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M% D: h& d( X4 Z1 j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4 q$ f8 u4 O4 \3 }& d2 ]; ?! b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2 H" M) y1 f. x! [8 B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S7 d0 ?% t0 q) U: v& l' o7 k' r  碰巧了 5 |* I% ~" J* l5 {6 }
  事故发生地点
% i, B& S$ N1 ]9 v5 r  位于两区交界
) J+ c9 P* n  t+ a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E( \# m+ M" A- U# N4 d* L$ l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 f- E1 p9 [3 A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f7 \3 D+ i8 B7 e3 c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T7 K4 q% B. }3 |" N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3 N8 @3 T' z2 i( E  该谁管 9 y: ]) C+ w; I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1 d  }6 f  g$ C4 U0 `9 v1 O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K: A2 b; U: o$ _) N: n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L% ~0 ~: I* M0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I5 F! ^! [+ ]% E$ j0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z! r( U* z4 a3 R) `6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_2 U, f0 z' h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7 C7 M/ r& O  N: r: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N$ y$ R4 @. r$ x; B. p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o+ u5 _% U" `  u0 I2 b#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P, I4 L6 E5 \4 q! |2 U# c+ y9 F$ I  律师说法 / `5 _( S. P8 O- ~; z. u8 Z; B3 B& o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3 Q! @" I2 [# H/ o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T# N$ y  N$ s- U: y-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7 }- T6 E$ z+ {: \1 K3 a, i+ i. x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3 O4 [' b: I, v0 G6 g5 E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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