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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 }, @$ b7 u1 e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U# n- R2 c0 g2 N' Y4 c
  双流区交通局:
! D" ~! |! b# v7 A" P1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q2 Y5 x, D) q+ A6 c  武侯区交通局: & T/ w0 z. I; i; S( e3 [, W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1 c7 _, x0 B% Z) J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4 x+ J+ G# g  e* Y  c1 e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4 q- [: h( H" m! E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1 o( x7 c  Q" j. Q
  被坑了 4 ^7 N% g6 D0 Z2 p
  遇坑刹车不及
, u( r- f  e3 G0 p  h" }  宝马伤得不轻
7 [" `; Z! ^2 \* D; v) O: z: Z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N5 g5 H5 H# M+ t)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B. o; v  y4 L% u  R/ i" j" P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 R* V; h# g  x4 b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T0 f/ R5 A0 v* p4 P. i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O% ?# @; P. L1 U! b2 k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Z+ i; s! w7 A; `2 j$ G
  维修要花7000 , g. m; a' l: @8 k8 C/ {: o, |
  都说自己无责
2 w8 r1 U, V3 l  O' P' ~% x% H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P0 B" j6 D8 u6 q, l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q" q- `5 p3 y! S9 Z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9 d% z, J% \9 S% @/ w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A; u% Y4 U) L  J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4 I. H' s* T9 f- T  碰巧了
2 [7 o. _8 Z5 s6 f  [  事故发生地点
  w% T& |( G6 D. y# `  位于两区交界 9 R, u+ i2 e2 E4 n6 m& B# {0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1 i! G% r& _. t. F9 a, x; `. c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r* u, D' Z2 X& K5 U6 Z: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Q5 ?  T: W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r7 u. y$ [, a% c4 |& L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n% h, N  c: x! l) d; N! t  该谁管 ! j. y! |. b& D8 L; g0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v0 W# g; ~6 X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Z) _9 M; I; @! f* B: ?4 h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K- b, ^* w& Z, h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Z% D6 O1 X3 d. B2 H* x* v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E8 R' c+ D% a8 t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p5 ?* ~' ]8 M2 C* i$ L, ^  X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n& d- i+ }7 ~" D0 j% A6 s& }"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I) a* k6 W% J/ G7 I1 Z$ o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4 q) L* r' K  F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G1 B! E9 V1 G  律师说法
. V3 Z1 X5 K) `" R5 C+ I# T! k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H, ~$ V+ ^! M8 s8 @: \) ^9 N  M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 f: B0 l% f5 G% [+ a& p1 ]; l2 f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v  @6 X; }& w: K% H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0 Y* C' r+ m$ t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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