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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打印本页]

作者: fzcbw    时间: 2017-2-8 15:39
标题: 坑伤宝马 成都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F$ s; @4 c  N- ^3 \, d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a  c; V, m! I4 J7 a
  双流区交通局:
. u$ y9 p0 I2 A- M+ u: O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J+ h: V) |( J$ ?  武侯区交通局:
/ s3 R2 X' P" x5 K: J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7 b$ T8 [  r/ j/ D" X' y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S* D! F0 k' H% M3 y4 O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 R& r0 H0 M: l6 C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6 I1 e6 V$ Y. o; Z1 A
  被坑了 6 Q% Y( R8 l3 d
  遇坑刹车不及
/ e% ^9 S% l8 d  C* [/ k' L  宝马伤得不轻 6 f* }# E) l0 v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w. G! V2 G# d, o9 ^" r8 m3 M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0 S* l0 I+ I+ N. g$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h6 h6 A8 N1 X: }, ~! S6 g1 X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f* z" n6 E: f: t5 ~# T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z6 M/ ]; O, T% O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d% |" ]9 x3 v$ t* y0 t4 ^- \" p
  维修要花7000
% d6 L0 C5 `2 L! l0 s  d- P9 h  都说自己无责
. c% D! l5 s% u) u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i; l+ X' V& X! i8 ^( r4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h3 l2 j* l9 p# h# ~; L1 n: G- M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1 _. l) L) S4 U$ O; t# \6 }* g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2 ^! `5 P( W, u) C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I/ @2 a3 C" A  碰巧了 & j# r' u% O! A9 ]' V  c% J# R3 `
  事故发生地点 + {& q$ ]- Z$ X4 o; x
  位于两区交界
0 _9 P3 S6 }* r* a' {#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1 C. |( u% j+ W4 U) ~! k' z& y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8 {, t4 l$ @" ~, I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k/ @( T' R4 C9 m3 h1 v8 P)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O( ?+ K2 _7 W5 v9 V/ p2 E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4 K$ A1 {. h+ d  该谁管
9 [8 C# e' \2 X) }; M7 U" p0 c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6 w9 d  C$ U5 q8 k, E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h" e; s4 {! f9 Z5 \8 u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 \) D9 f+ m( Q% H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f! ~9 U. b0 X* u2 O' c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e; p* T$ b, t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8 d& [$ T+ ]3 j*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N% k. h$ Y0 N, y" i* [6 e* a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V! Z4 ~) n1 y, S& v' d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q& y% S7 c, m% I! [/ v4 b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b8 d: ?, ^! H* G! Z6 o- q
  律师说法
7 F5 o" |$ `, l4 @! U1 y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z  C; r7 F+ i5 E9 y7 D. J  C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 W( t/ g" a9 T% \% P% O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R7 {( C+ h6 y5 m) c: X- G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2 h' D6 b4 D; X3 e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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