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明天上午9点,天津市一中院将对天津大妈赵春华摆气球射击摊获刑一案进行二审。此前,赵春华因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3年半。其辩护律师徐昕表示,将为赵春华做无罪辩护。由于开庭时间是农历腊月二十九,即除夕前一天,赵春华辩护人及家属都对老人回家过年持乐观态度。
女儿一早网上诉心情
今日6点41分,王艳玲在朋友圈发出了自己的心情:紧张一直持续着。
明日,王艳玲母亲赵春华的案子将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
王艳玲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尽管母亲的案子在农历新年前二审开庭已经让她颇为意外,但他的愿望从来没有变过,最大的心愿还是能让已经在看守所度过100多天的母亲尽早回家过年。
明天,王艳玲将在堂弟的陪伴下,进入法庭旁听。对于明日开庭审判的结果,王艳玲说得最多的就是:紧张,紧张。
在母亲案子二审前一日,王艳玲和家人一起购置了年货。王艳玲还告诉《法制晚报》的记者,父母亲虽然已经离婚,但年迈的父亲还是很担心女儿不能一个人独自承担这么大的压力,来到了天津选择陪伴在她身边,也一直关注着母亲案件的进展,等到所有的事情结束后再离开。
辩护律师下午抵天津
得到赵春华案于1月26日开庭的消息后,赵春华的辩护律师徐昕对此案也持乐观态度。
徐昕表示,原本以为该案将会在春节后审理,自己也已经回到老家准备过年,但22日下午突然接到天津市一中院的电话通知,他也将从老家赶赴天津准备开庭的相关事宜。预计其将于今天下午晚些时候抵达天津。
今天上午,律师徐昕向记者表示:“谢谢大家对于赵春华、刘大蔚案的关注。我个人认为,赵春华回家过年的可能性非常大。”
徐昕说,他和律师斯伟江将做无罪辩护,但最终判决无论是否无罪,自己都相信,赵春华案必定会成为中国涉枪案件的一起重大案件,从个案推动法治。
假枪真罪的案件,每年都有。他认为,从一年半前的刘大蔚案代理申诉,到天津大妈赵春华案,公安部应提高枪支认定标准,其次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应将仿真枪的定罪量刑区别于真枪。此外,枪支管理应分类分级,仿真枪的管理应区别于真枪。他希望赵春华案、刘大蔚案获得圆满解决,枪支认定标准提高到科学合理的水平。
新闻回顾
2016年10月12日
包括赵春华在内的在“天津之眼”摩天轮附近的亲水平台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赵春华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天津警方鉴定为枪支。
2016年12月27日
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审后,赵春华不服提起上诉。
2017年1月6日
天津市一中院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公告称:我院经对河北区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案卷材料依法审查,已于今日立案受理此案。我院已注意到近期广大网友和新闻媒体对赵春华案的关注和报道,将严格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此案。此后律师曾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一中院法官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2017年1月17日
赵春华的辩护律师徐昕向法院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天津市一中院表示将尽快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暂未确定。
2017年1月18日
晚间,徐昕表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对律师申请赵春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已经正式立案,并表示会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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