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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参团歧视”的源头,还是低价游祸根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7-1-20 15:11
标题: “参团歧视”的源头,还是低价游祸根

低价游引起的各种维权风波、暴力冲突或口水纠纷,每一年每一地每一季,都有新花样。花式多样,品种繁复,但最主要的内核,却从未变过:“游客被强制购物、导 游 辱 骂 游客、游客不愿购物被群殴”等等。

◎李晓亮

18日讯,某知名旅游网页一则云南游的项目中明确规定记者及河南焦作、驻马店、湖南醴陵、广东揭阳等地人禁止参团。有客服回应为何限制记者,“有些记者不是来旅游的,都是来找事的。”(法制晚报)

旅游网站,一则“性价比高”的云南游项目明确注明“记者及河南焦作、驻马店、湖南醴陵、广东揭阳等地人禁止参团”,感到备受歧视的市民爆料后,记者核实确有这一歧视性条款,然后遇到实诚的客服,直言记者不是旅游是找事的。

业内人士则分析,被禁参团的上述籍贯或职业游客,或因购物欲低,投诉举报和维权意识高,“随手拍为天职”,所以被列为该旅行社私下“黑名单”。这就引人联想了,此高性价比旅游项目,是否就是被严打的“不合理低价游”。否则,一切合法依规而行,人人皆可参团,处处都能拍照,不怕“曝光”不惧监督的话,何必把“记者”拉黑,又何以费力地把自认为“对强制购物最反感,投诉维权最活跃的人群”屏蔽在外?这种涉嫌歧视的规定,应是违法的。

低价游引起的各种维权风波、暴力冲突或口水纠纷,每一年每一地每一季,都有新花样。花式多样,品种繁复,但最主要的内核,却从未变过:“游客被强制购物、导游辱骂游客、游客不愿购物被群殴”等等。

当然,从合同上看,纸面条款或难发现猫腻。因为不少旅行社“下有对策”,会和游客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督执法——“为应付‘上面’的检查,不标注价格”,不合理低价,名亡实存。是以,旅游局之前才有“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的喊话。当然不是剑指消费者,而是苦口婆心规劝游客自觉加入整治之列。明显有违常识的低价,最好别中招,否则签了合同,被坑后白纸黑字为证,不但难维权,也不好装无辜,说自己全无责任吧。

众所周知,旅游市场的规范需要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法》、《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总体或专项的努力,全面转好,尚需时日。在目前一方监管不力和另一方急功近利的近况下,消费者还是属相对弱势的,既然旅行社敢公然打出歧视性参团限制,就说明了近年整治力度并未有想象中严苛。还是看看此次涉事的云南地区,“2016年,云南整治‘高定价、高回扣’和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查处案件482起,罚款金额436.3万元”。看起声势规模挺大,其实也就小学级算术题,平均一起罚金不足一万——而这可能连一个几十人的团一次购物消费都不足。

哪怕明知歧视违法,也敢顶风作案,公然挑衅,自然是违法成本和冒险收益核算清楚了的。监管部门是否该反思一下,沉疴重症,如何猛药除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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