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情侣聚散本是一件平常事,但前男友却死缠烂打,威胁着要收分手费?近日,高明法院审理了一宗涉嫌敲诈勒索的案件,判决被告人阿飞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6年1月,现年20岁的小兰(化名)在小食店吃东西时认识了店老板阿飞(化名),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坠入情网。后来,因彼此性格不合,小兰提出分手。于是,住在高明的阿飞就去广州找小兰当面谈谈,不料发现小兰家正好有个男人。情绪有点激动的阿飞就当场提出,要小兰给10万元分手费,小兰拒绝,但阿飞仍坚持要在9月30日前拿到钱。
+ d) r: {5 P6 ^, a- P第二天,阿飞又继续在微信上说,分手费改为5万元,同时,威胁说如果不及时给钱,就把两人的性爱视频还有小兰的裸照放网上。“要不然,你知道你有什么在我这的,我会干得出来”、“我毁你生活一点都不难”,看到微信上的这些话语,小兰非常害怕,只好答应9月24日到高明交钱。最终,在当天中午坐车途中,小兰再三思量后还是选择了报警。
归案后,阿飞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综合考量阿飞的认罪态度与犯罪情节,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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