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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嫌隔离栏挡路徒手掰掉 交警:破坏公物应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7-1-17 10:03
标题: 女子嫌隔离栏挡路徒手掰掉 交警:破坏公物应赔偿


4 ^5 F3 e. E0 j( |4 L* I8 m+ R+ P女子徒手掰掉隔离栏 图据网络

华商报宝鸡讯 横穿马路时嫌隔离栏挡路,女子竟然徒手掰掉隔离栏,这是发生在宝鸡经二路的一幕不文明行为。

“今天在经二路中段医药大厦天桥附近,一女子嫌过天桥麻烦,径直穿越马路,被隔离栏挡住后,她竟然把隔离栏拆掉一部分……@渭滨交警 隔离栏一个多少钱?”昨日,这样一则微博在网上热传,微博中还附有当时的照片。网友们纷纷谴责这种不文明行为,并对这种行为到底该谁管,如何处理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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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友发出的照片可以看出,事发地点在渭滨区经二路,一位身穿红色上衣、黑色裤子和运动鞋的女子,正用手将道路中间的隔离栏掰掉,而在旁边不远处,就是经二路一座过街天桥。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首先,该女子不走人行横道,横穿有隔离栏的马路已经构成交通违法;其次,在横穿马路时又破坏隔离栏,属于破坏公物行为,应进行赔偿。建议当事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有知情群众也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该女子交通违法毋庸置疑,但其行为还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应由公安机关处理,对损坏的公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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