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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西被强拆房主:他们法律观念还不如我一个农民 [打印本页]

作者: 传播网编辑    时间: 2017-1-10 15:46
标题: 江西被强拆房主:他们法律观念还不如我一个农民
 
徐家被拆的在建房,位于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监控视频显示,2016年12月6日下午,二十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抡起铁镐、铁锹,将徐家刚刚浇好、还没干透的混凝土墙体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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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房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徐应生想不通为何遭强拆。为了讨说法,他找到资溪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剑透露,强拆行动源于副县长的电话指示,当地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都接到了这个电话,要求各部门配合统一行动。吴剑告诉徐应生,“领导说拆我们就拆”。
  而面对徐应生的一再追问,吴剑最终撂下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
  一句“权大于法”,不仅震惊舆论,也为强拆的违法作为,找到了完美解释,终结了徐应生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一场持续若干年的合法与违法的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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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为了建房,徐应生一直努力地依照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甚至不惜与当地有关部门对簿公堂。
  2008年6月,为了给儿孙建房,徐应生按照相关规定向村委会以及鹤城镇政府提交了建房用地审批表。
  而后,为了拿到农村建房必须的两证一书,徐应生一直奔波在资溪县各个政府部门,甚至还将资溪县建设局告上法庭,因为该局总以规划没有落实为由,迟迟不肯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当法院传票送到资溪县建设局时,这一许可证也被送到了徐应生手里,条件是老徐立即撤诉。
  此时是2016年年中,历经八年,徐应生的建房手续,终于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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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拥有合法手续,并不意味着徐家建房的波折就此结束。
  三证齐全的一个月后,徐应生收到资溪县国土局下发的责令退还被征土地的一纸通知。明明已经经过国土局批准的建设用地,怎么突然变成了被征土地?徐应生向上级国土部门抚州市国土局反映情况,资溪县国土局副局长带人到现场查看之后,表示“弄错了”。
  一场误会还没算完。资溪县国土局再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理由是徐家涉嫌违反《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必须停止建房。
  徐应生第二次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这一次的被告是资溪县国土局。懂法的老徐发现,资溪县国土局适用法律明显不当,权属纠纷主要是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纠纷,徐家建房用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无可争议。至于使用权,政府部门已经批准同意建房,权属非常明确,也根本不存在争议。
  官司的结局和上次颇为相似,资溪县国土局撤销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徐应生撤诉。
  私底下,当地政府部门也几次三番要求徐家停止建房,但徐应生告诉看看新闻knews,没有法律依据、拿不出正规的停工通知,“我根本不吃他这套”。
  至于缘何大动干戈、费尽周折要徐家停止建房,徐应生认为,首先这块土地的经济价值让当地政府想收回,其次也是彰显官员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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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徐的倔强与当地政府的强硬,形成的冲突,最终在强拆当天爆发。
  官方表态和强拆视频在网上热传后,引发舆论热议。当地政府连夜请徐应生走一趟,配合调查。而此前,徐家曾以损害财物为由,向当地公安局报案,但未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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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徐应生十分感慨,他告诉看看新闻knews,尽管自己一直利用法律的武器进行抗争,但强拆的结果表明,“一些部门和官员的法律观念还不如我一个农民”。
  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邹荣认为,徐应生的感受并不意外。“权大于法”在这起事件中,确实是一句大实话,这表明作为决策者的副县长可以无视既有的法律,下令下属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一座合法建筑进行强拆。也表明受令者明知村民的建筑属于合法,也只能完全听凭领导个人的号召,照拆不误。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各地构建法治政府的背景下,行政权力应得到更好地约束,服从法律权威。遗憾的是,在湖北黄冈食药监执法人员语出“依法抢劫”之后,江西资溪又现“权大于法”的违法强拆,公然与“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相对立,让行政执法又一次突破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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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应生告诉看看新闻Knews,元旦节后上班第一天,他被通知“建设用地批准书”被资溪县国土局撤销。这表明,他被强行拆除的房屋,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合法性。(赵菲菲 李瑶 郝苗苗)
  来源:看看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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