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何某在2015年到北京健宫医院住院治疗。何某家属以医院护理不当导致何某生褥疮为由,拒绝办理出院手续,使何某滞留在医院病房近两年,并拒交医疗费用等13万余元。医院为此对何某提起诉讼,12月20日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昨天的庭审中,北京健宫医院诉称,2015年1月何某因意识障碍待查、肺部感染、脑梗塞、高血压等,由急诊收住重症监护室,何某在重症监护室住院治疗13天后病情好转,后转入综合科继续治疗。自2015年3月13日起,何某子女以医院方护理不当导致何某生褥疮为由,拒绝办理出院手续,并长期将何某滞留在病房。
医院方面表示,现何某已滞留医院近两年,老人的护理全部由医院聘请护工进行。老人平均每天在医院共花费医药费和护理费200余元,其中包括护工费每天180元,医药费平均每天40元左右。医院方称,目前何某病情已无需继续住院治疗。医院方已通知被告出院并办理出院手续,但对方拒不出院,“以一个病人住院平均周期为10天计算,何某占用床位期间已可接收60多名病人”。由医院方要求何某家属支付以上拖欠的治疗费及护理费,并办理出院手续。
( i% x8 Q7 u+ M7 h3 k( l何某家属在庭审中表示,老人转到病房后,家属看到其臀部贴有膏药,才发现有褥疮,而此前医院并未告知此事。家属指出,老人在重症监护室时,每天缴纳的护士、护工费用为300元,但医护人员并未给何某清理身体排泄物,由此使何某产生褥疮。家属还称,医院治疗褥疮的方式是错误的,当时医院仅在褥疮处贴有纱布,后来医院请了专家,治疗才走向正轨。而且,目前何某的褥疮还没有完全治愈。
对此,医院方面称,何某在入院时便有褥疮,最开始有5处褥疮,经治疗后只在骶尾部剩有1处,其他褥疮都已治愈。何某在重症监护室病房期间,护理记录中都有褥疮记录,只是在与家属谈话的记录中没有相关记录,医生也没有明确告知。
庭审中,双方未达成共识,但均同意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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