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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某某与女员工的微信截图
近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企业金融四中心副总经理关某某被曝利用工作权利,以工作职位、业绩为筹码对员工进行要挟。据被曝光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关某某多次利用工作权利对下属女员工言语骚扰,并胁迫外出开房,并称“不同意就开除”。
微信中还显示,关某某在微信中多次以谈“业绩”为由,约女员工“出来见面聊聊”。对于如此扭曲的上下级关系,有评论称,本是靠能力吃饭的行当,最后将“业绩筹码”演绎成“陪睡游戏”。除了反胃和愤怒,更多的是对这个时代的拷问。
纵观整个事件,该女员工最初被关某某微信骚扰后,一直未理会,直至关某某对其的“关心”越来越过分,被骚扰的女员工忍无可忍最终选择辞职。
劣币驱逐良币,善良的女员工被逼着离开,暴露出民生银行基层单位管理的五大漏洞:
其一,业绩为王,除了业绩其他表现都没用。据曝光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关某某多次提及“业绩”问题。并称“见面聊聊不会让你这么为难吧!”
其二,扭曲的上下级关系,上级掌握下级生杀大权。在女员工拒绝关某某的骚扰后,关某某表示“若有想法最晚明天告诉我,周四要确定最终离职人员”。该女员工还表示,关某在其晋升过程中“一再使坏”,最终让她未能转正。
其三,基层单位一把手与基层管理人员缺乏正义感。该女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在得知其要辞职后,在明知原因的情况下什么都没问。而在此事曝光后,开会对关某某进行处罚的时候,很震惊的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一个部门的员工要辞职,而部门负责人竟不问其原因,甚至连一点情况都不清楚,这可能吗?
更令人寒心的是,在事件曝光前,该女员工还没完全办理完离职手续的时候,其所在机构的综合管理就各种催着她赶紧退群。
其四,人力资源成为搅屎棍。当民生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得知该女员工因被微信骚扰,无奈提出离职时对该女员工表示,“又没有对你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你也没有证据,我劝你还别了,往上举报也没有什么用 。”
其五,事后问责不够,骚扰你又怎么了。事件曝光后,民生银行方面表示网上流传的微信聊天记录属实,关某对女员工确实存在一段时间微信上的骚扰,初步确认两人之间的行为只局限在微信上,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关系。
目前民生银行分行已经对关某做出了处理,要求关某做出个人深刻的检查,对其暂时停职并停发了季度奖金,将对其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但有网友对此表示疑问,难道微信骚扰就不算性骚扰么?仅仅是停职就可以将此事“完美平息”了吗?
从被曝光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关某某不仅言辞多有暧昧和挑逗之处,更有利用自身职权,强迫女下属开房之嫌,可以说,这就是如假包换的职场“性骚扰”。
国务院2012年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北京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都有明确要求,“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如果“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已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公安机关可根据不同的情节,对当事人处以10日一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即便涉事女下属出于种种理由没有提起诉讼,只要这种恶劣事实为职能部门所掌握和确认,一样能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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